【大紀元10月20日訊】台北縣政府19日晚間不管警政署是否同意,逕行發布北縣升格後,升格後第一波警察人事晉升名單,一百四十名二線二星中階警官原地直升2線3星人事案,下週還會公布警分局長及分駐所、派出所主管等人事案;縣長周錫瑋強調,此舉是為捍衛台北縣政府的人事權。
中央社消息,台北縣升格後,因縣府與警政署各執己見,台北縣警察局人事升等案遲遲無法定案。台北縣長周錫瑋表示,考量立委及總統大選在即,以及安定警察同仁人心、鼓舞士氣,要儘快處理現任各外勤單位主管符合陞職資格人員。
警政署宣告無效
警政署對此發表嚴正聲明,表達台北縣政府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的規定,依法論法,所擅自發布的警察人事命令「無效」,且自始不生效力。
警政署並強調,警察人事需全國整體警察機關通盤檢討,逐級升遷,台北縣政府改制後職缺「原地直升」,已嚴重破壞警察人事制度。
內政部警政署19日晚間發佈嚴正聲明指出,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人事權依法屬中央權限,在未獲授權委辦前,台北縣政府沒有警察人事權,所發佈的警察人事命令,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無效。
周錫瑋指依制度法規
周錫瑋強調,這是台北縣政府的人事權,警政署反對「那是他們家的事」。
他還表示,縣警局各分局長的人事安排,將於第二波發布,預訂下週可以定案,北縣現任十五位分局長的資格初步審核都符合陞遷辦法規定,但是還要由縣警局人評會綜合考量後,再行派任。
周錫瑋指出,台北縣政府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準用直轄市的人事警察權,除了警察局長一職要由內政部遴任,並經直轄市長同意後才可派任外,副局長(含)以下人事,將由台北縣政府依法進行人事派任作業。
第三波則將發布分駐所、派出所主管等警官升等人事案;周錫瑋並堅持警察局長由林國棟原地直升,縣府將會繼續與警政署協調。
有關縣警局代理局長林國棟的職務,周錫瑋指出,林國棟任職北縣期間表現優異,而且資歷完整,希望能「真除」,直接升任升格後首位縣警局長,警政署不需要以「空降」分式處理。對於警察人事案,北縣府不是在爭人事權,而是法律賦予直轄市該有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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