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明年成立外勞直接聘僱中心
【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日前傳出移民署看守所的科員不當對待外勞的事件,勞委會主委盧天麟表示,為避免外勞遭剝削,明年元旦起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以重募同1家庭看護工的雇主為優先推廣對象;如果成效良好,將擴及首次來台家庭看護工及產業外勞。
盧天麟表示,勞委會檢討外勞聘任引進制度,決定推動外勞直接聘僱引進,預計2008年1月1日在全台灣5個就業服務中心,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另結合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同時成立5處直接聘僱受理窗口,可幫助雇主並減少仲介公司介入。
3年期滿不需仲介
盧天麟說,第1步先優先推動的對象,是已經在我們台灣受雇的家庭看護工,過去如果3年期滿的話,他還必須透過仲介公司的仲介,還要回到他的母國,然後再回來,那麼通常因為這樣的程序繁瑣,就給仲介公司以及來源國的仲介公司有可趁之機,我們推動這樣的直接聘僱制度,他只要到我們這邊,他就可以不用透過仲介。
外勞直接聘僱服務中心服務推動後,在3年期滿後,不必再透過仲介重新申請,可直接到直接聘僱中心申請,外勞只需回國1天後,即可再來台工作;聘僱家庭也可直接向聘僱中心登記。
在改善外勞轉換雇主機制部份,過去限制外勞不能跨區、跨業及2個月內3次轉換,未來只要外勞符合申請條件,並經外籍看護工與新舊雇主3方合意轉換機制,不需透過仲介,就可自行轉換。
違規最高罰75萬
盧天麟指出,為預防外勞發生行蹤不明情事,將提高檢舉獎金為新台幣10萬元;同時嚴懲不法雇主、加重裁處,每違規僱用1名外勞,即扣除5名外勞配額,併處最高75萬元罰金。
他說,除已在桃園機場設外勞服務據點外,明年1月將在高雄機場增設服務據點,提供外勞入出國諮詢申訴管道。勞委會未來也將落實仲介查察評鑑制度,讓劣質仲介業者有退場機制。
檢討收容外勞處遇
對於日前傳出移民署看守所的科員不當對待外勞的事件,行政院長張俊雄在院會上表示,這不是偶發的事件,不能等閒視之,因此除了勞委會和內政部必須積極檢討收容外勞的方式之外,內政部也要嚴加查辦,張俊雄並責成內政部儘速提出防治人口販運專法草案,落實各項起訴、預防、與保障等整體防治的策略,提昇我國的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