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十五日電)教育部今天說明補助台北市經費,依據去年修正的「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對直轄市補助不能超過五成,處理補助款是依法行事,其中在「特殊教育部分」,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是二千二百九十五萬,高市一千二百二十四萬,補助比例類似。
至於補助國小辦理兒童課後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台北市申請金額是一千四百八十六萬九千八百元,教育部核定的是補助五百九十四萬七千九百二十元,補助北市百分之四十已高於高市百分之三十一,教育部表示,這是因為高市對扶助身心障礙學生比較重視,自籌款較多。
另外在補助國小辦理低收入戶弱勢學童課後照顧服務費用,教育部核定補助一百八十五萬五千七百元,補助百分之四十,如包含外配子女參加經費,則補助比率提高到百分之四十六。
至於中小學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計畫核定補助四百二十三萬三千八百元,這部份教育部認為,主要是北市中小學教師課堂教學條件明顯優於其他縣市,所以先補助其他教學落差較嚴重的縣市。
高中第二外語課程教師鐘點費的部份,主要是預算立院刪減三百萬,今年一千萬已補助北市二百五十萬;其他如高中職社區化特色發展專案經費、資訊教育相關計劃則都因北市明顯優於其他縣市,優先補助其他落差較大縣市,因此都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