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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寇世菁報導)台中市政府查報列冊的違建戶達兩萬五千多件,不過,政府經費有限,拆不勝拆,為解決問題,市府訂定辦法,未來拆除違章建築的費用,由違建戶自行負擔。副市長蕭家旗指出,這項提案,市府曾經五次提請議會同意,都在程序委員會被退回,今年依照監察院指示及內政部來文,重新提案,終於排進議會議程。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表示,違章建築拆除費用,過去市府都以預算編列方式支應,不過,都發局列冊有待拆除的違建戶,達兩萬五千多戶,每年只編列幾百萬元,拆不勝拆。尤其不少民眾認為,違建就是違規違法,拆違建,還要全體民眾買單,實在不合理,為此,市府曾經五次提案,要求市議會通過違建拆除費用,由違建戶自行負擔,但五次,都在程序委員會被退回。
副市長說,這次市府依照監察院指示及內政部來文,重新提案,終於獲議會程序委員會同意,排入十一月大會議程,代表未來市府代為拆除違建的費用,可能由違建人自行負擔。
蕭副市長表示,市府這次依照內政部指示提案,是以87年10月1號當新舊違建的標準日。在此之前的違建拆除,將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的5%,做為懲罰,在此之後的違建拆除,則全額要求違建人負擔,希望藉此呼籲民眾遵守規定,不要擅自搭建違章建築。不過,此案能否實施,還要等市議會大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