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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申請經營國際網業務 NCC審查決議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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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一日電)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經營國際網路業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二百次委員會議討論時,以台灣大哥大提出申請案後,間接投資取得原來領有綜合網路執照的台灣固網執照,就不能申請單項執照,因此審查結果是不准。

NCC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石世豪表示,一般行動業者也有很多在申請國際話務服務,這很正常,業者只要租到海纜、架設好交換設備、取得連接客戶的迴路即可,但是,台灣大哥大申請國際網路業務後,透過台信國際公司取得台灣固網執照,一舉取得市內網路、長途網路、國際網路三合一業務,就產生了問題。

石世豪指出,固定網路業者的實收資本額標準在下降中,1999年開放第一批固網業者設立是高度管制的特許業,資本額須新台幣四百億元,還要有門號一百萬埠建設,且都綁了市內網路,就是要有網路層基礎建設,以提供未來足夠的競爭力,這些條件與後來陸續開放的小固網或拆開來分項的長網與國際網申請條件都不同。

石世豪說,固定網路綜合執照業者的資本額兩三年前已經降為一百六十億元,調整為中度管制特許業,分項話務的資本額,市網為一百二十億元,長網與國際網各二十億元。不過,第一批固網業者雖然投資較高,競爭對手卻比較少,自有其利基,但也要承諾有建設義務,就是固網網路層建設要能夠提供未來足夠的競爭力。

因此,石世豪表示,台灣大哥大以行動業者申請固定網路的國際網路業務,透過間接投資取得台固執照,一下子就取得市網、長網、國際網業務三合一,卻只須資本額一百六十億元,難免有違反台灣固網當初承諾建設義務的疑慮,因此審查決議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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