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約五百建築物列為文物
【大紀元1月8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月8日報導)政府表示,約五百幢建築物獲評為文物,其中包括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政府也會諮詢公眾對保護文物的意見。
政府公布的諮詢文件顯示,日後保留的建築物也要考慮集體回憶因素,同時首次公布全港約五百幢被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為有保留價值的歷史建築名單。
被列為文物的共分三級,被列為一級的,表示有極重要的價值,共有117 幢,包括灣仔石水渠街的藍屋、上環文武廟和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油麻地戲院、藝穗會及外國記者協會現址等列為二級,有185幢;深水埔警署、農圃和拔萃男書院則列為三級保護文物,表示有若干價值,須予紀錄,這個類別的有194幢。
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表示,文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由21人增至28人,並會下設三個小組。
他說,留意到近日市民對文物保護的關注,當局會在年中提出具體的保護文物建築的措施,讓市民及團體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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