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散居榮民適用眷改條例將朝野協商
【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八日電)台立法院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同意將三十五萬多戶散居榮民納入適用,全案若經三讀通過,預估國庫將因此多支出一兆二千多億元。不過,民進黨籍召委湯火聖表示,修正條文「牛頭不對馬嘴」,不符規定,會在朝野協商時推翻。
國防委員會上午開會審查眷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直到十一時左右才湊足開會人數,十一時二十分左右就宣告散會,僅十幾分鐘,委員會就初審通過由國民黨籍立委朱鳳芝(桃園縣)、盧秀燕(台中市)提出的「眷改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同意「退輔會列管有案未獲眷舍分配之榮民」(即散居榮民),適用眷改條例。
根據國防部資料,目前列管有案的榮民共有五十多萬人,其中適用眷改條例的眷戶約十五萬人,即有散居榮民三十五萬人未適用;國防部並說明,修正草案內容除不符「改建眷村」立法意旨,且若以每戶補助三百二十萬元計算,初期國庫將增加支出高達一兆一千二百億元,之後逐年增加支出約一百億元。
由於修正條文草案內容可能增加國庫巨額支出,親民黨籍召委傅(山昆)萁宣布初審通過,但交院會討論前須朝野協商。
湯火聖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散居榮民照顧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責,今天通過的修正條文內容是「牛頭不對馬嘴、不符規定」,他會在朝野協商時說明、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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