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月5日報導)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由2月1日起,個人年度購買外匯總額由以前2萬美元,增至5萬美元。
國家外匯管理局稱,規定個人年度結匯總額為5萬美元,應能基本滿足個人正常的結匯需要,並有利於抑制違規資金通過個人渠道流入境內。
有關規定還明確了個人對外貿易者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視同機構賬戶進行管理,用於辦理直接或委托進出口項下的外匯收付及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