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大成國中有鑑於同學最常因打架觸犯校規,基於公平處理原則,包括就醫驗傷、報警及家長協調處理等都有標準作業程序,最後才召開獎懲委員會,討論同學觸犯校規的部分,讓雙方都心服口服。
大成國中學務主任陳清濱指出,若同學發生肢體衝突,先送受傷的同學就醫,同時驗傷取得證明,再報請警方處理,雙方家長也必須到學校協調可能需要的道歉或賠償事宜,若協調不成則循法律途徑解決,最後才是召開獎懲委員會,對違反校規同學進行懲處,並透過「銷過輔導營」協助同學改過。
處理需三至七天
通常處理學生衝突事件需要三至七天,行政人員按標準程序相當累人,但處理過程公平公開,讓雙方同學、家長都心服口服。
給偏差生被原諒機會 學者肯定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大成國中以輔導、社區服務等柔性方式,給同學改過的機會,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兼任教授林海清認為,在提倡對學生零體罰、零拒絕的時代,這種方式值得鼓勵,但因需要長時間投入,參與輔導的老師辛苦自不在話下。
「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難免有偏差行為,成年人都有被原諒的機會,何況是懵懂的青少年。」
目前也擔任中台科技大學學務長的林海清認為,讓孩子瞭解犯錯的原因與如何改過,比記過處罰更重要,況且記過、體罰只能治標,並不能治本。
促依情節輕重分組
對於有些人擔心將行為偏差的孩子集中管理輔導,可能會有彼此學習、影響的負面效果,林海清認為學校與輔導老師還是扮演吃重角色,建議學校在輔導時可以依照學生違規情節輕重加以區分,並以童子軍營隊分組,以競賽方式在學習、社區勞動服務的過程中培養孩子榮譽感與責任心,基本上應該可以避免「大染缸式」的輔導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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