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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家裡沒大人 7歲女燒死

【大紀元1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台北市昨天晚間發生一起女童遭濃煙嗆死悲劇,年僅7歲的王姓女童被父母獨留家中,不料住家突然起火,女童試圖逃生卻受阻上鎖的鐵門,由於火勢濃煙過大,女童逃回臥室後遭濃煙嗆昏,警消破門滅火救出女童送醫,晚間宣告不治,警方將父母依違反兒福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據了解,台北市松山區松河街236號4樓,昨天晚間7時許突然傳出火警,火勢夾帶濃煙不斷竄出,消防局接獲報案調派大批人車趕往搶救,公寓逃出的民眾向警方表示,起火住處內疑有孩童受困待援。

警消進入查看,果真發現上鎖的鐵門內,有一名女童不斷拍門呼救,陣陣濃煙還不停從門縫竄出,情況相當驚險,警消立即取來破壞器材試圖破壞鐵門,等到警消破門進入屋內,配合消防人員控制火勢時,女童已不見身影。

警方冒險搜索現場房間,最後發現女童倒在臥室內,呼吸停止幾無生命跡象,經緊急送忠孝醫院搶救,截至深夜11時,女童仍因吸入過多濃煙,宣告不治。

由於火警當時屋內僅女童一人在家,父母外出購物,單獨將女童留在家裡,警方認定女童父母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過失致死罪嫌,凌晨時分將兩人移送法辦。

小法典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刑法第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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