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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華惠棋被刑拘 鄭恩寵教百姓維權

【大紀元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採訪報導)在北京2007年兩會期間,北京著名基督徒、維權人士華惠棋因試圖向與會代表遞交信訪材料,被警方拘押、毆打、長時間潑冷水折磨後失去下落。經過三天多方打聽後,家人才終於得知他被當局處以刑事拘留一個月,警方拘留的理由是「妨礙公務」。針對辦案中當局種種執法違法行為,百姓應該怎麼辦,著名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發表了一系列專家見解。

從華惠棋1月19日的被拘押開始,到30日得到警方刑事拘留的口頭消息為止,華惠棋的家人沒有收到過警方的任何書面通知。而且,在過程中,北京朝陽公安分局多少次的在電話中一口咬定沒有拘押過華惠棋,不知道這件事,並將到分局門口討要兒子的華惠棋的老母親轟回家中。

家人四處尋找,給朝陽區公安分局預審科打了記不清次數的電話,基督教的教友也通過認識的公安人士內部私下查詢,到了第三天,拘押華惠棋的時間已超過了當局規定最高時限24小時的72小時,但朝陽分局警察依然一口咬定不知道華惠棋的案件。晚間,在當地派出所提供了朝陽分局預審科29室的主管華案的是姓陳警察的情報後,朝陽分局(電話010-65484886)才不得不放棄了多日以來的搪塞和撒謊,承認已經以「妨礙公務」罪對華惠棋處以一個月的刑事拘留,但警方堅決拒絕家人面見華惠棋。

華惠棋的妻子魏菊梅認為,華惠棋和母親找人大代表申述,是憲法賦予的權力,「我們走走路,怎麼就能妨礙了公務?」

在派出所裡,華母親眼目睹了警察掐住兒子的脖子、被冷水澆潑等。同時被抓的周莉也證實:「我看到六七個警察打他,屋子裡的椅子都打碎了,他的手被打腫了。後來把我們分開在不同屋子裡,我聽到他喊『他們用冷水潑我』,我趴著窗戶往上看,看到三四個警察和保安往他身上潑冷水,地上的水都積了一寸深,他都濕透了,潑了大約半個小時。他媽媽為了阻止打他去攔,被他們推了兩個跟頭,胸口被打了三拳。太慘無人道了!都77歲的老人了,那些年輕的警察怎麼下得了手?」

在零下7度的北京氣溫下,被連續澆潑涼水,毆打,家人非常擔憂華惠棋的傷勢和現狀。因為公安為了防止當事人拍照傷情留證起訴,常常在把當事人打傷後,要一直拘留到傷勢完全消失才放人的案例數不勝數,對朝陽分局堅拒家人面見,讓家人對華惠棋的傷情更加憂慮。

29日,華惠棋的雙親到拘押華惠棋的亞運村派出所去要人,已經87歲的華惠棋的父親對警察說:「我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你們今天不交人,我就不離開這裡了。一言出口,駟馬難追。」但兩位老人均被警察們強行押上警車,拉到家裡看押起來。

30日,華惠棋的母親雙淑英對記者說:現在被警察看上了,我要到拘留所給孩子送衣服,警察不讓(記者:經調查,是體育館路派出所董所長拒絕老人看望兒子)。好幾個警察,屋裡也有,外頭也有。為什麼讓他們進屋了?我們對他們要仁至義盡。

華惠棋的妻子表示:從昨天開始,兩位老人都病倒了,門口二十四小時有五、六名保安巡邏,家中有一名警察蹲守,老人不得外出。自己帶著個孩子奔波很不方便。

位於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負責人傅希秋就華惠棋案向北京呼籲:立即放人,要求對執法犯法的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華惠棋今年45歲,是北京聞名的老基督教徒,長期參與民主、維權和傳教活動,幫助過許多上訪人士暫住,其中包括鄭恩寵律師入獄期間,妻子蔣美麗到北京上訪時的居住。他遭到當局多次迫害、拘押和一次拘留。他的家人都是基督教徒。

華惠棋的父親華再臣(聯系電話:010-63368113)今年88歲高齡。早年加入國民黨,曾跟隨杜聿明、孫立人的青年遠征軍207師赴緬甸抗擊日本侵略,故未隨國民黨前往臺灣。於1949年被中共定為反革命,在河北茶澱農場被勞動教養十九年。在他“變成了一個老態龍鍾、體弱多病的廢人”後,1987年,北京市檢查院通知宣布其無罪,並且撤消當初的勞動教養。華再臣說:“一個沒有法制的國家,一個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就可以剝奪人們的人身自由,這種事情不應該重演。為了不使更多的人再遭受勞動教養的痛苦和摧殘,2002年,我曾多次去有關部門和天安門呼籲取消勞動教養。可我的呼籲不但沒有得到任何回復,反而使我再次失去了自由,受到了警察的監控。更有甚者,就在今年9月3日8點50分左右,警察帶著150人左右,突然闖進我家,不由分說,把我全家押到郊區一個便於看管的院子裡,由警察24小時看守。我的家庭財產,同時也被洗劫。”

組圖:幾乎每天,都到北京市崇文區政府門前抗議強拆和腐敗的華惠棋父母。他們身穿「打倒貪官」的白色狀衣,互相扶持著,並時常用拐杖點著貪官們的高級轎車,數落中共當局那些貪得無厭的貪官,時喊“打倒貪官”的口號。當地警察對這對七老八十的老人已經很熟悉。(大紀元)

警察開始大批湧來,有的打電話向上頭匯報。(大紀元)

名律師鄭恩寵教百姓維權(一)

著名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從本月公安阻撓和愛爾蘭人權組織的瑪麗見面後,當局漸漸放鬆了監控。30日,鄭恩寵律師表示:騷擾電話減少,昨天(1月30日)的五點到七點之間竟沒有電話騷擾,但七點以後,又驟然多了起來。昨天到我家有30個人,他們允許了五個人進入。也許來的人多了,他們擋不住了(笑)。

警方必須給家屬刑事拘留通知單:就北京警方公然對家人撒謊、搪塞和沒有給家屬任何書面通知一事,鄭恩寵表示:「按照2006年3月1日開始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安機關必須給家屬拘留通知單。」

公安超時拘押:就北京朝陽區公安分局拘押華惠棋超時並不給通知單,鄭恩寵指出:「公安機關談話的第一分鐘就應該通知家屬了,通知是因為什麼被傳喚到派出所,不管是口頭談話還是書面談話。第一次的談話不能超過8小時,一般不能超過24小時,問題複雜的不能超過48小時。超過48小時,要麼放人,要麼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要給家屬通知,他被關在什麼地方,刑事拘留不能超過37天。」

公安不給法律文字通知,家人應該怎麼辦:「首先打110,向公安局長提出書面的掛號信通知,我家屬某某人,幾月幾號被帶走了,現在到了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到現在還不知道,你們應該給書面通知。三天不給答覆的話,掛號信可以馬上向媒體公佈,關注多了以後,他們就沒有辦法了。」

有法律沒有法治,如何對付:對公安機關既不放人,也不給通知單,還百般抵賴公然撒謊,應該怎麼辦?鄭恩寵說:「下面的公安機關不按照程序辦,只能證明,有法律沒有法治,它還是搞人治。它就是搞人治,老百姓也不完全就是無可奈何了。可以向它的上級機關控告,如果告到公安部,公安部就是往下推,說我給你查一下。它內部處理也是很厲害的,關鍵是老百姓要懂法律,知道怎麼找到有關部分去溝通。」

鄭律師舉例說:「2003年全國開兩會的時候,那時我還沒有被抓起來,閘北區住在交通路一千多號的有個私房主,三兄弟要動遷,把老二的四個門牙打掉後一直不處理,閘北區公安局不想解決問題,我就對公安說,你不處理,我們不用你們解決了,我到法院去告。公安機關高興的推出來,把驗傷單給了我們(嚴格的講,我們也是動了點腦子,把驗傷單給騙出來了,否則它不給你的)。」

「拿到驗傷單以後,到北京去了,先找到國家信訪局,國家信訪局講這是拆遷問題,找到建設部,建設部說打傷牙了,這是治安問題,找到了公安部,當時正是兩會期間,都是很大的處長、局長親自接待的,有驗傷單做證據的。接待的人說,你先找個旅館住下,24小時後找我。第二天找到他,他說,你先回到上海,這個問題肯定解決,我的警號給你,如果問題不解決,你再來找我。因為這是兩會了,要維護安定團結嗎,還是得做出點樣子來的。後來到了上海之後,果然他的問題在48小時之內解決了:大哥家的人多,原先給的兩居室給到三室一廳,老二15萬的補償給提到25萬,老三的一室一廳給到二室一廳。他到北京跑一趟,四顆門牙換來35萬元。這問題要是在上海解決,永遠解決不了,上海十幾年上訪的都沒有解決問題。我認為,如果老百姓懂法律的話,找到一些清官的話(我不能講共產黨政權裡面沒有清官),如果碰到好人的話,你算幸運的,碰不到好人的話,你就是倒霉了。」

給進監獄的人兩本法律書,防止在監獄挨打:「犯人判了刑以後,監獄要保證犯人的安全。這個人不要在我值班的時候打傷。警官想弄這個人,他不能親自動手,他會要犯人打。因為公安內部要求也很嚴格,就是沒依法執行。再一方面,當事人不太懂這個法律規定。」

「我曾建議認識的幾個律師給當事人帶幾本法律書,比如《刑法》、《治安處罰法》和《刑事訴訟法》,平時看不懂的法律,到時他就會看懂了。因為律師見面也就是一個小時或半個小時,旁邊還有警官、探視頭啊等等,不方便講話,半個小時也講不清楚什麼話。還不如送幾本書進去,讓他知道怎麼保護自己,這點是非常重要的。關系比較不錯的律師同行帶進去幾本書後,說是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因為這是個人治的國家,有法不依的。老百姓平時也不看法律方面的書,但是到一定的時候,他倒是很能看進去的。」

在農民、民工、訪民在維權過程中成了法律專家這方面,已有大量的例證,大陸媒體也經常進行報導。

為防止公安製造假證誣陷,可以拒絕公安做筆錄:「按照2006年3月1日開始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從去年的3月1日起,可以不用公安機關做筆錄,自己寫。因為筆錄今天做一份,明天做一份,做一百份,如果有五份夠上檔子了,警察他就把這五份往上交了,九十五份對你有利的他就不往上交。公安機關的筆錄,一行寫半行,你簽上字以後,他在空格上加上你沒有講過的好多話,你不就倒霉了嗎?乾脆任何一份筆錄都不簽字,要求自己寫,寫上以自己書寫的為準,公安的筆錄我不承認,對你不利的他也造不出來了。」

「我出來以後,他們不是傳喚我五次嗎,我要求自己寫,他們沒有辦法啊。當時,我怕小警察不懂,我特意提醒他們: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規定,在任何的審訊筆錄和檢舉材料當中,是凡涉及到中央委員以上幹部的名字的,這份材料要連夜送中紀委。如果中紀委認定這個不歸我們管,他們要送交地方。他們說我違法亂紀,我揭發陳良宇、韓正、黃菊、周正毅啊,我寫的這個揭發材料,他們必須連夜送交中紀委,他不敢不送啊。」

「不瞞你講,陳良宇的倒台,或許和我的連續揭發有點小小的因果關係。誰敢揭發他們啊。最後一次談話是9月29日(陳良宇是24日倒台的),29日以後,沒有人敢找我談話了呢?因為一談話我就把連他老子都揭露出來,他要害怕的。我的把柄倒沒有抓住的了。」

「所以,中國要走向法治,老百姓自身要強大起來。靠天上的神把你扶上法治,開個大卡車把你送進法治天地,這個可能不存在。一步步走向法治,還要靠自己。」

當局就是不講法怎麼辦:「一個是在法律的範圍內,自己主張權力。第二個是向媒體公佈。他們最怕的是輿論。你在外面喊口號,他們封鎖輿論不在乎,關鍵時候可以賴掉。我總結了官僚機構對老百姓就幾個字,嚇、哄、騙、拖、賴,他們沒有什麼東西了。不能對他們相信了,拿起法律武器。不行,遞上書面材料,書面材料不處理的話,向媒體公佈。沒有其它的路了。輸贏就差一步路,輸,輸在沒有權力上,打輸官司是必然的;贏,就贏在輿論上,實事求是的把照片拍下來,把日期記下來,把工號記下來,他們說過什麼話,幹過什麼事,記下來向媒體公佈,那可能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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