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三十日電)報載「海巡盾牌射穿如豆腐」,對此行政院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今天澄清,這批在九十三年度採購的防彈裝備,包括防彈盾、防彈頭盔與面罩,總共預算新台幣一千一百多萬元。在前年底完成交貨後,經委託開標的中信局送美國「懷特實驗室」進行抗彈性能檢測合格後才完成驗收。
對於今天蘋果日報的報導,岸巡總局指出,這批九十三年度採購案採「最有利標」,並委託中央信託局代辦,共採購一百六十套(每套包括防彈盾牌、頭盔加面罩),預算金額一千一百三十二萬八千元(防彈盾單價五萬五千元、頭盔面罩價一萬五千八百元)。
採購案由「通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三項防彈裝備的抗彈要求等級,其中防彈盾是Ⅲ級(防步槍彈)、頭盔為Ⅱ A 級(可防衝鋒槍彈)、面罩為Ⅱ級( 可防手槍彈)。
岸巡總局表示,承商在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交貨,隔日並由監辦單位實施目視驗收,最後由中信局送往具國際公信力的美國「懷特實驗室」進行抗彈性能檢測合格後才完成驗收。
對於基層反映防彈盾太重等問題,岸巡總局解釋,抗彈等級與重量成正比,以這批採購的防彈盾為例,重約十二公斤,致使用人員無法手持太久。但承商另有設計加裝X型肩揹帶,以及可折合的固定支撐框架,便於人員使用穩固支撐,以及便於儲放或攻堅時掩體使用。
岸巡總局強調,目前包括警方,憲令部與各軍種採購的防彈裝備都有一定程度防護等級。對於外界的質疑,目前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與「懷特實驗室」測試有關的規範與數據做進一步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