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o:耶穌所撿選的的僕人(小小説)
【大紀元1月30日訊】阿文對小民哥說,“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為God的選民?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受到God的恩寵呢?我必須‘憑藉一種有助於增添God榮耀的基督徒行為’來證明自己是否獲得拯救;只有God的選民,才能透過全部生活的神聖化、理性化與實實在在的善行,來增添God的榮耀;善行就是選民的標誌,善行就是‘獲得拯救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
小民哥不同意地說,“在《馬太福音》(12:18-21)裡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I have chosen),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正義傳給外邦。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正義,叫正義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在《歌羅西書》(2:6-3:17)裡說,‘你們既然接受了主耶穌基督,就當遵他而行,…….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 你們若是與基督一同復活,…….你們既是God的選民(God’s chosen people)、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與饒恕,……而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理做主……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God the father。’!”
“因此,所謂的‘God’s chosen people’,就是‘接受了主耶穌基督’、‘遵從耶穌而行’、‘將福音與正義傳給外邦’、‘與基督同死’、‘與基督一同復活’、‘心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心存包容、饒恕與愛心’、‘基督的平安在你心理做主’、‘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God the father’的人!”
20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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