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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生育給付提高 勞保基金多支出50億元

【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三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本產假期間雇主應負擔的薪資給付,改由勞保支應,其中勞保生育給付由現行一個月提高為三個月,勞委會估計,勞保基金每年將多支出新台幣五十億元。

勞委會依照經續會的決議,修正勞保條例,依現行規定,勞工生育可請領一個月勞保薪資的生育給付,另八週產假期間的薪資由雇主負擔。

不過,有不少勞工卻面臨產假期間,雇主不願給付薪資,或是雇主為免增加負擔,反而讓部分勞工在生育時面臨失業,間接影響勞工婦女生育意願。

為照顧勞工婦女,勞委會修正勞保條例,原本由雇主負擔的兩個月勞工產假薪資給付,改由勞保基金支應,名稱為薪資補助費,但以不超過最高勞保投保薪資四萬三千九百元為上限,超過部分仍由雇主補足。

勞委會仍決定由勞保基金支付未來增加的五十億元勞保生育給付支出,暫時並無調高保費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