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科大:教師聘任三級三審 尊重專業程序嚴謹
【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三日電)雲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王美心最近再傳新聞,引起喧騰,主任秘書周榮泉今天強調,教師聘任採三級三審,尊重專業,程序嚴謹,教師對審查結果不服還可向人事室申訴,完全顧及權益;對於王美心控告科法所所長張國華一事,校方及張國華都強調,尊重司法調查。
去年四月發生的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偕女上賓館事件,各說紛紜,至今真相不明,被指捲入的王美心,沈寂一段時日,九月發表產學合作案新品牌美容保養品,十二月再爆新聞,傳出疑似對任教的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張國華、教授吳進安放置五鬼符,王美心否認,但再起嘩然,直到今天的遞狀控告動作,波折連連。
雲科大科法所今天上午召開教評會,討論相關事件處置,王美心到場說明;有關教評會最後決議,基於三級三審原則,雖暫未公開,但傳聞決議依據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對王解聘,並對引起社會與學校困擾表達遺憾,校方對此傳聞強調,未到最後校級教評會,言之過早。
雲科大發言人、主任秘書周榮泉強調,教師聘任審查採系(所)、院、校三級三審制,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教師聘任後除有各款情形,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王美心既受聘專任(任期到今年七月),相關處理皆須三級三審程序,對於科法所教評會決議,將循層級審查,若教師對最後審查結果不服,仍可向人事室申訴。
主秘周榮泉於近中午時分召開記者會說明三級三審制,王美心向科法所教評會說明事件後,抱著一本厚厚的控告書,向雲林地檢署遞狀控告所長張國華涉嫌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嫌,她強調,整件事有如肥皂劇,已影響她的名譽及簽約合作廠商的聲譽;但王美心並未說明具體犯罪事實,真相有待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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