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含青採訪報導﹚今年元旦期間,北京基督徒徐永海受到警方監視,並不允許他外出。
新年本來是家人團聚、探親訪友的日子,但北京基督徒、家庭教會成員徐永海却受到警方監視,並被告知在新年期間不許外出。
徐永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出獄快一年了,由於各種原因,一直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只靠妻子一個人打零工。新年前,妻子說家裏已經有一段時間沒吃肉了,徐永海聽了以後很難受,第二天就準備出門去買肉,給妻子作頓紅燒肉。可是剛一出家門,就受到門外監視的警察的阻攔,徐永海說—
徐永海:30號10點我準備去買肉,一出門一個警察跟一個聯防隊員過來說今天不許出門,我說要去買肉,他們就打電話請示他們的領導半天,最後在他們的陪同下出去的。31號晚上派出所跟分局的警察給我來電話說從1號到3號不許我出門。如果非要出門去看我父母或妻子的父母就必須坐他們的車,而且要提前24小時跟他們說。
徐永海說,他始終不明白爲什麽新年期間不許他出門,問警察,警察也說不知道,並稱他們只是執行上級命令。到記者打電話的時候,徐永海仍然受到警方監視,不准外出。
徐永海說,他出獄快一年了,這種情况經常發生。比如一些敏感的日子,像五一、十一、兩會或黨代會召開和中非論壇期間等,警方都限制他的行動自由,他要出門就被帶到派出所。但對這次新年期間不許他出門,他感到不理解和痛苦—
徐永海:我很不理解。今天是新年,是家人團聚的日子,本來我要去看我父親,我家有三個哥哥,一個妹妹,是個大家庭,今天都要去,可我去不了。他們說要去就開車帶我去,但我不願意帶著警察去看我父母。所以我希望這種事情儘量不要出現。特別是在新年和接下來的新年更是老百姓團聚的日子,我希望不要出現這種現象,因爲這對我們和我們的家人傷害都很大。所以這點上我非常痛苦。
記者就此請教了北京知名律師莫少平,詢問警方的做法是否有違反法律之嫌,莫律師表示—
莫少平:公安機關限制他人身自由的那些法律手續到底有沒有?如果沒有,那就不對。如果公安機關有相關手續和法律上的依據,就不好說公安機關是違法的。
徐永海說,警方從未向他出示過任何限制他人身和行動自由的法律依據或有關手續,這次只是通過電話告訴他不許出門—
徐永海: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按照規定只有在監視居住的情况下才允許這樣,但是又沒有,我現在不是這種情况,他們也沒出具任何法律手續,我覺得這是一種違法行爲。
徐永海是北京家庭教會成員,2003年,因爲把浙江蕭山一些教堂被拆毀、基督徒受到官方打壓的情况,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其他基督徒兄弟姐妹,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向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