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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園區
【大紀元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九日電)國有財產局主任秘書莊翠雲今天說,台北縣政府所提樹林大同科技園區部分土地適用「四免六減半」優惠措施開發計畫書已經經建會通過,進駐廠商若承租國有土地,可享有租金前4年免收,後6年減半計收,第11年起才恢復全額優惠。
莊翠雲表示,這個園區範圍內有國有土地約5公頃,台北縣政府刻正研擬招商作業中,將可於近期內公告招商,引進半導體、通訊軟體及電腦周邊設備、生物技術及製藥及光電等產業。
她指出,為配合塑造優良投資環境,鼓勵新增投資案源,經建會研擬國有土地租金「四免六減半」推動計畫,依照計畫,由地方政府根據發展條件及需要,訂定產業適用範圍及條件,研擬產業用地開發計畫,經報經建會召開跨部會協調推動會議審查同意後,產業計畫範圍內的國有土地,即認定屬於國有財產法所規定,基於國家建設需要,得予釋出的標的。
所以,她說,依專案甄選合格的廠商,也可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承租產業計畫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享有前4年免收,後6年減半計收,第11年起,才恢復全額優惠。適用期間至2009年12月底。
莊翠雲進一步表示,國產局目前還另提供38處土地,計51筆,面積為61餘公頃的國有土地,供各縣市政府考量是否適宜辦理招商,並將再視各縣市政府所提出的土地需求條件,繼續篩選適合釋出的國有土地,以配合辦理出租及實施租金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