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耿松:強烈要求浙江省洞頭縣政府立即釋放維權老幹部林炳長

呂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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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為浙江溫州失海漁民維權而戰鬥在第一線的66歲老幹部林炳長,已於 2006年 12月 17日凌晨三點被洞頭縣政府派人抓進洞頭縣看守所,一起被抓的還有他的弟弟林炳強。林炳強於第二天放出,林炳長於 2007 年 1 月8 日被刑事拘留,1月 22日被洞頭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林炳強說,抓他們時,沒有任何人出示任何證件,沒有辦理任何法律手續。林炳長被抓,完全是溫州地方當局出於一種狹□的洩憤心理而對林炳長先生的報復。

林炳長是原溫州市洞頭縣縣委常委,是共產黨官員中罕見的正義人士。2002 年,洞頭縣政府與開發商勾結,企圖霸佔該縣小三盤村290 多戶漁民世世代代賴以為生的一千多畝灘塗。縣政府非法收回法律規定屬於漁民的灘塗使用權,僅給漁民每畝350 元的補償,而轉手以每畝9萬元的價格賣掉。在政府強權的壓迫下,眼看小三盤村的幾百戶漁民就要失去飯碗,林炳長義不容辭地站了出來,帶領漁民學習憲法,用憲法來抵制洞頭縣政府弱肉強食的叢林政策。林炳長退休後待遇優厚,小三盤村的事跟他個人毫無關係。但他不忍看到漁民兄弟失去賴以生存的灘塗,也不懼當局對他的威脅 ,毅然決然地和漁民一起反抗惡政。所以,儘管林炳長先生是個共產黨幹部,還是贏得了浙江省維權人士的廣泛尊敬。

三年來,林炳長先生為了幫助漁民維權,奔走在全省各地。他不僅自己掏錢幫助漁民組織起來打官司,而且為漁民請律師、請記者,動員各種力量與洞頭縣的腐敗分子作鬥爭,為此,他遭到以林東勇、任玉明為首的洞頭縣惡官的迫害。近兩年來,他不敢回溫州,在杭州地區偏遠的小山村租住農民的土屋,領導著小山盤村291 戶漁民的維權活動。經過四年艱難歷程,在著名維權律師呂思源的大力幫助下,小山村民告官案子將要塵埃落定,洞頭縣政府及溫州市政府將要付出沉重的代價。正當小三盤村漁民要享受勝利果實的時候,妒火中燒的洞頭縣惡官竟然不怕天下人恥笑,卑鄙地綁架了林炳長先生,對此我們表示極大的憤慨。

據悉,洞頭縣政府綁架林炳長的藉口是三條「罪狀」: 一是林炳長幾年前曾經和他人合辦過一家小企業 ,據說有4000 元稅款未交,說他「偷稅」—— 這是任玉明等人挖空心思找出來的罪名;二是林炳長在浙江思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呂思源的支持下自費印刷了一本《中國漁民理性維權》訴訟資料彙編,被誣為所謂「非法出版物」,三是縣政府指責他「破壞重點工程建設」。這三條所謂的罪名都是莫須有的,而且是荒唐可笑的。關於「偷稅」,與林炳長合作的人是法人代表,即使有偷稅行為,承擔這個罪名的應該是另外一個人。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漏交 4000元絕對構不成偷稅罪。在中國,偷稅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也不在少數,可他們仍在逍遙法外。為甚麼對巨偷可以放縱而區區 4000 元卻耿耿於懷呢?一句話,共產黨的官僚都是實用主義者,一切都以自己的利害為標準。關於「非法出版物」,這充其量是一本資料彙編,其中大部份是林炳長和小三盤村漁民的訴訟狀和致洞頭縣委縣政府的公開信。至於「破壞重工程建設」,更荒唐可笑,中國刑法中早就沒有這樣的罪名,還在使用這種文革式的用語,說明這些官員頭腦的不開化。

林炳長先生是漁民的代言人,是底層人民的貼心人。他不但沒罪,而且有功。我們呼籲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省長呂祖善、省公安廳廳長王輝忠諸位先生關注此案,呼籲全中國維人士關注此案,呼籲海外關心中國維權事業的正義人士關注此案,早日釋放林炳長先生。

發起人:王東海、朱虞夫、呂耿松、任偉仁、徐光

連署人:王東海、朱虞夫、呂耿松、任偉仁、徐光、林輝、昝愛宗、戚惠民、來金彪、楊建明、高燁炬、范子良、王富華、王榮清、張楨宗、蘇元真、胡俊雄、鄧永亮、田永德、肖勇、郭少坤、 鄧太清、溫克堅、蕭彬、王榮耀、樓裕根、單稱峰、張中政、沉利虎、沉正義、劉進成、席傳喜、鐘正相、胡曉玲、毛奇峰、吳高興、毛國良、趙力、鄒巍、徐江姣、董謹、劉福利、馬小兵、萬珍、王杭立、程雲惠、池美珍、谷天須、陳國彪、鄭應明、吳之光、陳振龍、張道昌、黃小玲、余鐵龍、余元洪、杜娟、林炳強、南光亮、荊楚、車宏年、楊在新、古清兒、張詒達、朱昂、沉建民、李錫安、王有才、胡平(//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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