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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
【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五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指示法務部,研究國務機要費案聲請釋憲空間;法務部今天下午由法規會、法律事務司、檢察司三個單位第一次開會討論,與會人員多認為,由法務部出面聲請釋憲確有適格性問題,因此暫時決定由三個單位先蒐集資料,下週一再綜合意見彙整,交由部長施茂林裁示。
今天與會者包括法律事務司司長林朝松、檢察司司長蔡清祥、首席參事陳明堂,以及相關幕僚人員,會議進行近兩個小時。
據與會人員透露,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明訂,只有中央或地方機關,在「行使職權」時發生適用憲法疑義,或是法律、命令發生牴觸憲法時,機關方可提釋憲,國務費案偵查與審理均非法務部「行使職權」範圍,法務部對基層檢方只能就「檢察行政業務」督導,不是「檢察一體」的適用對象,因此多不建議由法務部提釋憲。
與會者認為「由法務部提釋憲」有適格上的爭議,主張法務部應定位為「替行政院提供意見」的角色,讓行政院出面聲請釋憲之際,不致因法律程序遭大法官駁回,但很多細節仍未達成共識,因此三個單位將利用這幾天蒐集資料,包括民進黨立委及這次總統府就國務費案釋憲的聲請內容,下週一再開會討論,整理出結論後再交由部長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