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 台灣行政院陸委會表示,他們已經提出一項新的難民法草案,將來依据該法,可以保護來自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向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的難民。陸委會副主委游盈隆1月23日表示,行政院有關部門已經完成了這項自2003年以來就開始的難民法草案起草工作。
游盈隆表示,為落實人權立國與承擔國際義務,內政部與外交部將提出「難民法草案」,大陸人民、港澳地區居民將與其他國家並列納入適用範圍,未來若受到宗教、種族、政治等因素迫害將可向台灣申請難民認定,尋求庇護,草案將在黃曆新年前送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
游盈隆說,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的起草人,但是台灣仍然關切有關難民的各種議題,以及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而世界人權宣言強調「任何人都有權利為了逃避本國的迫害而尋求其他國家的庇護」。
民主進步黨中國事務部23日召開中國政策研討會,邀請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游盈隆、前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等人與會,這次研討會還邀請了中國大陸的海外民運人士王丹和北京異議人士焦國標。他們分別發表了書面報告。
針對台灣遲遲沒有制定難民法,游盈隆表示,中華民國雖然不是1951年難民公約締約國,但行政部門已經有高度共識,將在黃曆新年前提出難民法草案,送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盡速送立法院審議,草案明定,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針對難民的認定標準,游盈隆指出,難民認定標準必須符合世界人權宣言、難民議定書等相關世界標準的規範,受到宗教、種族、政治等因素迫害,符合難民認定標準,可向台灣申請難民認定,經過一定程序的審核,確認具有難民身份,即可向台灣申請庇護。
至於此舉是否會引發國內的統獨爭議,游盈隆認為,重點不在於引發爭議,而是基於人權立國的理念,台灣必須承擔更多國際社會的義務,與世界人權接軌。
台灣政治大學國關中心教授蔡瑋表示,只要不針對中國大陸表達特殊政治意涵,制定這項法律其實也是順應世界潮流的,因為相關的國家或地區可能對難民和政治庇護都已經有一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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