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隆:審慎修正公司法 加強管理集團企業
【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四日電)台灣行政院院會今天討論力霸風暴後檢討機制,研議修正公司法、強化監理措施。經濟部長陳瑞隆表示,經濟部將廣邀專家學者、產業界交換意見,審慎研議修正公司法;另將就如何針對集團企業加強管理,建立跨部會機制。
經建會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強化預警機制、金融監理及公司治理之措施:以力霸為鑑」,提出30項措施、65項應辦事項。
根據經建會規劃,未來公司法修訂,將要求法人不得同時擔任董事及監察人;嚴審公司設立登記,避免以一套資本輾轉設立多家公司;修正董監事及經理人當然解任規定,並檢討私募公司債相關規定。
陳瑞隆下午表示,公司法曾在2001年大幅修正,當時廣徵學者專家、產業界意見,若修法不當,不但無法達到防弊目的,反而可能影響守法公司運作。
他強調,修法不能因噎廢食,該改的要改,但也必須兼顧各層面問題。經濟部將比照2001年做法,邀請學者專家參與修法討論,並徵詢業界意見,務必做到有助公司治理,但不影響公司應有營運彈性。不過,目前尚無明確期程。
這次力霸風暴涉及集團企業運作流弊,行政院規劃針對集團企業加強管理。
陳瑞隆說,集團企業在台灣有相當特殊的營運模式,力霸案發生後,民間也很關心。由於集團本身沒有董事會,旗下企業才有董事會,整個集團、集團與企業間關係、運作應如何加強監督管理,將由經建會、經濟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組成跨部會小組,建立管理機制。
陳瑞隆表示,修法絕對要慎重,但執行面更重要,若只需加強執行面就能解決問題,那就不應輕易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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