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埤塘
【大紀元1月23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陳雅君報導)擁有「千塘之鄉」美譽的桃園縣,有鑒於縣內池塘水域因為都市發展逐步消失,最近積極發展保留湖泊埤塘文化,縣政府城鄉發展局還為此特別訂定了埤塘水圳自治條例,明文限制只要進行埤塘填埋工程,都得繳納公基金作為維護管理經費,不過,對於有意打造埤塘水圳新風貌的民眾,也開出高達七位數的優渥經費,鼓勵大家一起建立親水文化。
都市發展以及鋪天蓋地而來的公共建設,讓一萬多口的埤塘無聲無息的埋入地下,根據統計,桃園縣內的埤塘現在只剩下三千五百口不到。縣政府這兩年積極發展縣內觀光,繼去年訂定五年埤塘水圳新生計畫,積極打造廣達2700公頃水域景觀工程後,緊接著又制定埤塘水圳自治條例,鼓勵民間一起響應,準備藉由埤塘的重整,建立親水文化的地方特色。
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李憲明指出,埤塘水圳自治條例的獎勵辦法是,只要民眾埤塘水圳面積達到三公頃以上,同時具備一定規模的風貌再造標準,就可以申請高達五百萬元的獎勵金,如果只是簡易美化小小的一口埤塘或是一小段水圳,也可以申請到五十萬元的經費。
李憲明說,這項條例執行後,有助於日後縣內的埤塘從過去的農業水產導向,轉型為休閒遊憩,兼具綠美化環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