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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互動】臺灣力霸案的背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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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新唐人熱點互動採訪報導)聯結收看

主持人: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唐人電視臺《熱點互動》欄目熱線直播節目,我是主持人安娜。最近台灣力霸集團金融風暴案越演越烈,引起了台灣還有大陸和美國三方的震動。十五日,台灣官方證實,力霸集團的負責人王又曾掏空台灣一千億,而且檢方也懷疑他把幾百億的資金轉往大陸和其他地方。那麼這個案件的情況如何?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案件?另外台灣對王又曾的拘捕情況如何?這些資金可不可以追討回來?今天我們請幾位嘉賓和大家一起來探討。

我們今天是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打我們的熱線號碼:646-519-2879,大陸的觀眾朋友也歡迎您打我們的免費號碼:179710-8996008663,我再說一次大陸的免費號碼:179710-8996008663。

首先向各位介紹一下今天的來賓,這位是葉寧律師,那麼這一位是中華民國僑委會的顧問王涵萬先生,這一位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政治學博士李天笑先生,三位好。

來賓:各位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可不可以請王先生先給各位觀眾朋友介紹一下這個案情的來龍去脈?

王涵萬:力霸亞太企業集團現在弄的沸沸揚揚,最主要是一月五日的時候,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之下,無預警的情況之下,力霸跟嘉食化纖申請重整,所謂申請重整就是破產的意思,這個事情就震驚了台灣的官方以及所有民間企業團體。

就在這時候,中華銀,就是中華銀行,這也是力霸企業集團底下的一個重要銀行機構。因為它要重整,所以民間就發生了投資者、還有存款戶的擠兌現象,這一擠兌就是四佰億,所以中華銀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主動的向政府提出說要請政府來接管。

這時王又曾跑到大陸、潛逃到大陸去,所以這個事情走到這個地步就越來越嚴重了。後來又發現這個事情本身並不是所謂的重整,也就是不單單是力霸或嘉食化纖財務上發生問題,而是整個集團,其他的各個企業都發生了問題。可能就是大家外面所傳的,東森在法律層面上做的一種完全的切割,除此之外,基本上每一個企業都發生虧空的現象,不僅虧空,而且發現有所謂掏空。

所謂掏空的意思,就是「我今天不賺錢,那我剩下的資產我設法轉到別的地方去。」,所以這個事情就越演越烈,基本上我就講到這裡。但是呢,後續的發展,包括王又曾到大陸,後來又到美國,到底到大陸有多少錢?到美國有多少錢?是不是可以引渡?到底這裡面虧空多少錢?掏空多少錢?據我個人所瞭解,大概近乎三千億左右。所以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

主持人:現在外界都在傳說力霸和東森這兩個公司,因為本來是一起的嘛,那麼現在大部分人都說它是一個非常完美的分割,就是把賺錢的所有的東西都轉移到東森名下,其他的就是由力霸去賠。那我想問一下葉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今後有沒有可能說東森也要一起負連帶的法律責任,把這些虧空給彌補上呢?

葉寧:在法律上,根據美國的「公司法」來說,就有揭穿公司之間這一層包裝關係的條文。而現在臺灣當局也已經對「東森集團」王令麟採取了監控措施。

像力霸這樣明顯的向它的子公司或者向它的分公司轉移財產的行為,從美國「公司法」的角度來說,就已經構成了符合把這兩個公司連起來,把它做為一個整體來看待的法律。所以採取這種方式,讓東森公司來給力霸公司的虧空買單,這種做法的法律可能性是存在的。

主持人:今天我們還請到「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的理事長高維邦先生在電話線上為我們介紹一下有關的情況。現在我們就請高維邦先生向我們先介紹一下,台灣普通的大眾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另外還有跟力霸集團有關的投資人他們是一種什麼樣的反應?台灣政府現在的情況又如何?

高維邦:各位觀眾大家好,我是高維邦。關於這個案子當然在台灣產生了非常大的震撼,基本上大家都認為王又曾是一個經濟犯。但是我的看法是,王又曾一個人是沒有辦法犯下這樣的滔天大罪,當然是有很多共犯。現在政府正在大規模的清查,好像第一個:東森跟力霸是不是能夠完全切割?我想這個東西是很難完全切割的,如果沒有完全切割,東森難免也是牽涉在中間。

另外,像中華銀行那麼多的股東,怎麼會貸款給這些企業?尤其是很多有問題的企業,像莊頭北、像很多其他,然後這些有問題的企業也有回饋。就是它的抵押金當然是低估,當然是不夠的,所以它又回饋去買力霸的公司債,所有的這種情況都牽涉到一個貪污的問題。

所以這個問題最嚴重的,在我個人認為,是台灣目前的貪污文化所造成的這些經濟犯。所以王又曾絶對不是最後一個,前面有很多很多的案例已經發生了,我們台灣常常就說這些經濟犯都是「錢進中國,債留台灣」,好像責任都是在這些商人不愛國。

事實上我的看法是我們的政府要好好檢討,為什麼他們能夠把這些公司掏空?誰助長這些掏空的?當然政府的監督單位,還有這些銀行的經理,批准這些的所有經手人,通通是犯罪的共犯。我想政府現在也瞭解這種情況,因為這個金額是空前的,第一次涉及這麼大的金額,所以我想這個案子還會發展,還會繼續往下發展,那麼牽扯的人會越來越多。

主持人:好,謝謝高先生,請高先生繼續在線上。那我們現在想問一下李博士,您覺得這麼大的案子在台灣發生,剛才高先生也談到,這在台灣歷史上可能是第一次有這麼大的案子,那您覺得為什麼對台灣會有這麼大的影響呢?

李天笑:我想應該從幾方面來理解,這是在台灣歷史上發生銀行擠兌、政府接管的一個非常首例的事情。我們設想,現在是一個銀行被擠兌然後被接管,如果說兩個、三個、接連著這樣雪崩的效應的話,那麼台灣馬上就崩潰了。

我們再把這個事情從更大的背景來看,如果今天中共政府要對台灣採取一個新戰略的話,它除了在武力上恫嚇之外,它還可以從內部搞亂它,是吧?讓台灣發生金融上的混亂,台灣經濟一混亂、一搞亂以後,它就可以說台灣發生動亂了,我有辦法出兵了,是吧?這個是一點。

第二點,王又曾這個人是藍綠通吃,同時兩岸通吃。這樣一個在政界、商界具有重大影響的人,現在大陸把他庇護起來,後來又偷偷的把他送到美國,這是一個;再有一個就是台灣政府一波接一波的遇到問題的時候,又出來這麼個事情,很可能中共就利用它來進一步搞亂台灣,所以這個事情在這幾方面來說都成為一個嚴重的事件。

主持人:現在台灣的媒體很多都報導了,12月30號的時候,王又曾去了中國大陸、去上海,台灣的「陸委會」三次請中共協助把他遣返回來,但是中共一直沒有回音。直到王又曾13號來美國之後,中共那邊才說它們無法遣返。那現在台灣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尤其是對中共那邊的態度是怎麼看的呢?

王涵萬:現在變成各說各話。在台灣這一方面認為,你明明知道王又曾把很多錢帶到大陸去,我也講了希望你能夠合作,把他引渡或者是用其他的方式,讓他不要跑到別的地方去。但是中共說我們有我們的法律,你並沒有通緝他,你沒有通緝他,在法律層面來講,我們就不能夠採取行動。等你17號通緝的時候,他13號就已經跑到舊金山去了,你怎麼說我不跟你合作呢?我們是講法律的!

這聽起來好像還有三分道理,但事實上這個問題並不只是這個個案的問題。在以往,兩岸還可以講上話的時候,有很多經濟犯或有黑道的朋友逃到中國,基本上來講,雙方爲了表現誠意,中共也做了幾件事情,所以有這個例子。

現在遇到王又曾這個事情,中共又換另外一種方式來做,這裡面如我們剛剛李博士所講的,是不是中共有另外的想法,或是因為王又曾跟大陸內部有什麼樣的投資或者默契,我們都不知道;有沒有內部交易?我們也不敢亂講。但是它表面上這樣講:「你沒有發通緝令,我沒辦法抓人,他要到哪一區去,我也沒辦法,不是我不跟你配合。」

主持人:那現在台灣和大陸方面,雙方一個是陸委會,另外一邊…,就是兩邊有沒有協議,比如說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把某個人遣返回來,那麼在協議中是不是他就要按要求去遣返?

王涵萬:這個是沒有什麼明文的協議,只是有彼此的默契。

主持人:那葉律師對法律比較瞭解,您可不可以談一下中國和台灣之間有沒有這種協議?

葉寧:有一個初步的協議叫做「金門協議」,就是互相遣返大家都願意遣返的人犯。

主持人:主要具體的是怎麼規定的呢?

葉寧:主要是根據「金門協議」來遣返大陸逃到台灣去的難民和非法移民;對台灣來說,他需要大陸協助遣返台灣政府通緝的,可能犯有刑事案件的一些罪犯。但「金門協議」只是一個初步的法律框架,並不具備「引渡條約」,也就是它沒有比較嚴格完整的規範,沒有比較嚴格的法律框架,所以只是初步的協議。

當時台灣如果發出了通緝令,台灣當局是可以向中共提出根據「金門協議」來處理王又曾的案件。當然中國大陸是鑽了法律空子的,這個法律空子鑽的還是蠻高明的。

主持人:那如果台灣有這種經濟大案的要犯,比如說他跑到大陸去的話,那大陸有沒有責任去協助台灣把這個問題解決,把這個要犯遣送回去?

葉寧:根據「金門協議」的精神,是有這樣的義務、有這樣的責任。但是我們也同時要指出,「金門協議」是一個非常不完善的初步框架。再說,兩岸之間還存在著一些政治、文化和意識形態方面的隔閡和差異。一般來說,「金門協議」它還沒有達到「引渡條約」這樣的層次,而且中共也不願意和台灣之間簽定比較完整的「引渡條約」,因為這樣一來,如果簽定「引渡條約」的話,那是主權國家之間的條約,這樣對大陸來說,這是它不願意做的。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1/23/2007 11:39: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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