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連勝文不滿蘋果日報報導他購豪宅當新房,且由母親連方瑀出錢,遂向該報求償五百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連方瑀曾替連勝文看房子,且連勝文出身富裕家庭,獲父母贈屋無損名譽,故判決他敗訴。
去年8月4日,蘋果日報報導連勝文將為新婚購買位於信義計畫區內維也納藝術廣場、每坪六十八萬,造價上億新居,且連方瑀已去看過房子,連勝文認為自己工作國際化,不可能在台灣置產,且事後也沒買該屋,連勝文認為報導不實,影射他生活奢華,與台開案被告趙建銘一樣,故訴請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連勝文出身富裕家庭,指他購豪宅的報導並未損其名譽,且連方瑀也的確去看過房子,法官認為該報報導前,已透過管道查證,得知連家有購屋打算,已盡查證之責,判連勝文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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