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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二日電)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總統陳水扁的六項機密外交工作為「非機密」,並以最速件函詢總統若有不同意見今天中午前回覆,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今天表示,府方將儘速處理函復台北地院事宜,總統是否會對此提出釋憲,預計下午對外說明。
李南陽中午受訪表示,對於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上週五函詢總統的內容,府方將儘速處理函復事宜,預計下午對外說明;對於自由時報今天報導,台北地院核定六大機密外交案為「非機密」,總統將創憲政首例親上火線提釋憲,李南陽對此表示,府方下午會對外說明。至於總統是否會親自對外說明,他表示,不會。
上週五(十九日)台北地院合議庭函詢陳總統的內容如下:
本院依調查結果,認知檢察官聲請書所示之六項外交工作,均非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所核定之國家機密,本院將定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開放閱卷。如確有與本院前開認定不同之文件資料(包括書面或電磁紀錄),務必於同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時前送交本院。
又本院認前所函詢攸關國家機密保護法之國家機密核定流程及所調閱之相關核定資料,並非國家機密,亦非所謂國家機密特權涵蓋之內容,總統府一再以涉及此等事由拒絕回覆,顯屬無據,應依期覆知本院,屆期不得再行主張本案有何國家機密保護法之適用。
若事後再以其他事由爭執,即有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及物品罪嫌,而應併由檢察官依法追訴。
國務機要費案去年十一月三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四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上週五第五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陳唐山等五位總統府官員作證,但均請假未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