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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兒子脫衣遊街父親被加刑

【大紀元1月1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月17日報導)懲罰不做功課的兒子,逼他「剝光豬」遊街的無業爸爸,被判加刑,改判囚2周,獲緩刑1年。

46歲陳姓被告原虐兒罪成, 被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兩年,律政司認為裁判官判刑過輕,要求加刑。法庭今判決被告監禁2周,獲緩刑1年。另外,被告由於在守行為期間再犯,被判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FLCC1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