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三大黨贊同總理須由民選議員產生
【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十六日專電)泰國準備制定新憲法,主要政黨也對於新憲法的走向備感關切;對於爭議部份,泰愛泰黨、民主黨與泰國黨都同意總理必須參與國會議員選舉,而且也都接受九十天內轉換黨籍不得參加國會議員選舉的條款。
在泰國新憲法的擬定上,包括總理的資格、政黨名單制度、政黨合併、九十天換黨以及參議員方面,都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國家安全會議主席宋帝稍早也曾經點出五個重點,做為制憲會議的參考。
在總理資格方面,泰愛泰黨、民主黨與泰國黨三個主要政黨都同意,總理人選必須從參與國會議員選舉的議員中選出,排除政黨代表名單的國會議員。
而在政黨代表名單制度方面,泰愛泰黨法律顧問彭貼(Pongthep Thepkanchana)強調,政黨代表制是反映出人民的另一種心聲,同時也可以提供各式各樣的議員,為國家服務。
不過彭貼建議,新憲法應該調降政黨比例代表制的得票率,讓更多政黨可以跨過門檻;依照一九九七年的憲法,政黨得票率必須超過百分之五才能取得政黨代表的席次。
不過在參議員是否應該民選部份,泰愛泰黨與泰國黨的意見就相當紛歧,泰愛泰黨認為參議員應該還是透過民選產生,而泰國黨則反對,民主黨對於這一個議題則還沒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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