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五日電)苗栗縣環境保護局今天對台灣高速鐵路開出第一張的噪音罰單,重罰最高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對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現行的噪音管制法雖對交通噪音沒有罰則,但如果高鐵違反當初環評的噪音承諾值,沿線各縣市政府仍可以逕自據以開罰,而高鐵也應該具體提出改善的計畫。
高鐵試車以來,各地民眾的噪音陳情案件就一直沒停過,苗栗縣環保局今天進一步以違反環評承諾為由,開出全國第一張的高鐵噪音罰單,重罰高鐵一百五十萬元,並限期改善。
環保署綜計處科長蔡玲儀表示,雖然現行的噪音管制法中,並沒交通噪音的相關罰則,但高鐵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時,曾就沿線的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具體做出相關噪音的承諾值,因此,只要超過這個承諾值,就等於違反環評,必須受罰。
蔡玲儀說,只要沿線上有民眾提告發或陳情,各地縣政府都可以前往量測噪音值,一旦發現有違反環評承諾的情況,就可以逕自開罰,要求高鐵提出改善計畫、限期改善。高鐵若不服,也可以提出訴願。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謝炳輝指出,噪音管制法目前正在立法院修法,增加對交通噪音的罰則,環保署也已經對高鐵沿線二百零六個敏感點,建立起噪音背景值,未來只要高鐵噪音超過管制值,就必須在一百八十天內提出改善計畫並落實執行,否則將面臨每次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不等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