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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 北檢發布通緝王又曾夫婦 時效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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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五日電)檢調偵辦力霸集團弊案,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今天表示,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因拘提未到,檢方上午正式發布通緝,時效長達二十五年,完成時間為二0三一年五月。至於是否已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限制出境,林錦村僅表示境管人數的確增加一人。

檢調上週搜索王金世英位於中華銀行光復分行的個人專屬辦公室,查扣十多箱證物,經過濾卷證後,十二日將王又曾、王金世英兩人以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列為被告。

檢方認為兩人有逃亡、串證意圖,且涉犯重罪,因而直接簽發拘票,交由調查局北機組到王又曾的住所、辦公室執行,拘提期限至十三日。

由於北機組在期限內無法拘提王又曾夫婦到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召開專案會議後,正式將兩人發布通緝,因王又曾夫婦被檢方認為涉嫌違反證交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項之罪,且犯罪金額超過新台幣一億元,依法通緝時間可長達二十五年,時效完成時間為二0三一年五月。

至於王令麟是否遭限制出境?林錦村不願正面回應,他僅表示檢方的確在上週五晚間,增加對力霸集團案一名關係人進行境管,使全案境管人數增為四十八人,王家成員大多列名其中。

另媒體報導指出,中國力霸副總經理郭琦玲於十二日持美國綠卡到加拿大在台辦事處申請簽證,企圖棄保潛逃出境被阻擋,並傳言王又曾夫婦在上週六自中國搭機前往美國。林錦村表示,檢調對本案相關人員的去向均充分密切掌握,但不便對具體內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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