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蕙如台北十二日電)不少消費者使用雙眼皮貼布造成眼皮過敏、紅腫,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市售雙眼皮膠與貼布檢視結果,發現百分之五十六產品標示不符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半數以上對成分標示不清或未標示保存方法與產地,呼籲消費者選購時注意品質,使用前進行敏感測試,保障安全。
消基會針對台北地區美妝生活館與批發店販售的二十五件雙眼皮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包括十九件雙眼皮膠與六件雙眼皮貼布。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消基會以衛生署公佈化妝品種類中「眼皮膏」項目為檢驗標準,包括是否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獲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
結果發現,有百分之五十六產品不合衛生署規定,百分之五十八的雙眼皮膏成分標示不清,百分之四十八的雙眼皮產品未標示保存方法,百分之六十八未標示產地,且所有樣品的製造日期與保存期限都標示在外包裝,可能也會使消費者使用期間忽略商品到期日期。
基於雙眼皮產品需長時間與眼皮接觸,消基會也將使用方法列入檢視項目,發現百分之六十八未標示卸妝方法,百分之六十未標示使用注意事項,百分之九十二無緊急處理方式,百分之六十無警語標示。另外,產品價位參差不齊,價差達二點八倍。
程仁宏表示,雙眼皮產品中的化學成分與眼皮長久接觸,可能會產生皮膚感染,且化學產品遇熱容易產生化學變化,應放在陰涼處,避免接觸火源,如果商品未標示相關資訊,消費者在不知狀況下可能會傷害皮膚。
消費者督察糾紛委員會召集人、開業醫師許萬盛指出,眼皮肌膚脆弱,市面上雙眼皮產品品質參差不齊,門診中接獲不少病例,年輕女性因貪小便宜,長期使用雙眼皮產品不當,產生紅腫、過敏、潰爛、毛囊發炎等現象,眼睛也會因為長期摩擦或過敏而變粗、老化、產生皺紋與黑眼圈。
消基會建議消費者,使用雙眼皮商品前應先以手臂內側的細嫩肌膚測試一個禮拜後沒問題再使用,使用時如有任何不適,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儘快就醫,使用後一定要完整卸妝,不能長時間使用,撕下貼布時避免過度拉扯,以免造成眼皮鬆弛,愛美反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