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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翻車案
【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十二日電)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南迴鐵路翻車案,傳喚為被告李泰安做偽證的證人李金城。李金城原本向警方自首坦承做偽證,指稱沒有在出軌日遇到李泰安,但今天卻翻供說,有遇到李泰安。
李金城在去年四月九日和十七日警訊時,向警方表示三月十七日晚上七時許,在裕清商店前看到開車的李泰安,但在五月十四日又主動向台東警方「自首」表示他做了偽證,他並沒有遇到李泰安,是李泰安要他說當晚有遇到他。
檢察官王光輝今天在法庭上要李金城確認兩次的說詞,那個是真的,但李金城不是支唔、沈默不語,就是說得前後矛盾,讓王光輝大為不悅地表示,若拒答將請求法官行政裁罰三萬元以下,並以偽證罪移送。
最後連審判長石家禎也動怒,李金城才說,他三月十七日當天是有遇到李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