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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二日電)性別人權協會等民間社團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前演出行動劇,呼籲立法院儘速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雇主不得因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的性傾向,歧視求職人與所雇用員工。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去年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雇主不得因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的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及年齡予以歧視。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在就業服務法放入反歧視條款,同志要求的不是特別對待,只是要求同志作為一個人與一個公民本來就應有的保障,及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不同的性傾向工作者,應享有同樣的工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