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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 考績可望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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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為鼓勵生育,公務員未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升遷計算考績所受影響可望大幅降低,甚至不受影響,相關規定最快農曆年前即可敲定。

目前公務員可申請二年育嬰留職停薪,但其間因服務年資中斷,考績都是零分,在辦理升遷評分時相當不利。

依現行規定,公務員考績甲等的升遷評分可得二分、乙等一點五分,年資基數主管二分、非主管一點二分;公務員申請升遷時,往前列計連續五年的評分,但若這五年內申請留職停薪,只能列計復職至今的考績及年資,嚴重影響升遷機會,也間接影響公務員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的意願。

人事行政局所屬兩性平等委員會去年底開會時,認為上述規定有違兩性平權觀點及鼓勵生育立場,有必要儘速修正,人事局長周弘憲也肯定相關做法,並在昨日公開宣布,近日將邀相關機關開會研修「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朝有利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方向規劃。

根據人事局的初步構想,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未工作,考績分數怎麼訂恐都有失公允,年資分數也很難計列,因此考慮在不改變採計五年積分的原則下,改為可先扣除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後,再計列最近五年積分(仍可算足五年 ),或最近五年內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不算分,其餘任職時間均可計分(五年內任職多久就算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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