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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
【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八日電)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應回到第二階段甄審作業。台大土木研究所教授張學孔今天建議政府應明確要求停止繼續裝設車上機(OBU),還路於民;高速公路局主秘謝憲宗說,行政院的立場是持續推動ETC,至於民眾是否應裝設OBU,「不反對、不鼓勵」。
雖然ETC系統標案已回到二階段甄審過程,但為確保二十二萬已裝設OBU高速公路用路人權益,在新的得標者出現的過渡期間,交通部仍委託遠通公司繼續營運ETC,且未禁止遠通停止為民眾裝設OBU,張學孔上午在立法院的一場公聽會中提出批評。
張學孔指出,若交通部依法行政,目前應先暫時停止ETC營運,將路權先還給所有用路人,然後將二十二萬已裝設OBU民眾權益確保列入招標條件,不能讓一個法定地位不明的遠通公司繼續營運,讓民眾感覺無所適從,「不想得罪人,反而得罪所有人」、「交通部施政沒有自信才會有這種情形」。
謝宗憲說,ETC案除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外,衍生的刑事案件還未定讞,為了避免未來發生求償疑義,因此才會決定過渡期仍由遠通公司依現有系統繼續營運。不過,行政院持續推動ETC的立場明確,對民眾裝設OBU的立場是「不反對也不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