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著作權
【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八日電)民間第一個著作權仲介團體─中華語文著作權仲介協會即將正式成立,協會籌備會主任符兆祥今天指出,這是台灣對語文著作權維護踏出的重要一步,協會目前已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成立,預計於一個月內完成程序,正式成立執行維護語文著作權的重要任務。
現今網路和全球資訊傳播活動帶來無限商機,但也對保護著作權造成很大衝擊。符兆祥指出,這些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常見於在網路、影印、傳真、廣播、電視、報紙、期刊及其他傳播媒介上的重製、公開播送及電腦傳輸等,因此文化界人士包括林載爵、司馬中原、曾繁潛等人發起,於四年前就開始進行協會成立籌備工作。
協會經智慧財產局核准審議通過後,可對各類經委託人授權的論文、報導語文等向使用人索取重製使用報酬;目前已核准公開使用報酬項目包括網路傳輸重製、電視台公開播送、電台公開播送、利用影印機的重製(包括在中等以上院校及其他教育或是文教機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公民營企業、事務所、補習班、超商等)、視聽媒介重製及印刷物的重製等,費率也已核定。
目前協會已著手深入各地調查如學校、律師公會等影印機使用情形,以便協會正式運作後進行查緝工作;符兆祥指出,至於傳真機傳輸重製部份,目前暫不執行。
未來協會成立也會成立調解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等,一旦遇到投訴,立即處理,有效防止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今後凡是文字工作者、學者、作家、記者等文字,如在未授權情形下重製,都可向協會投訴;另外網路傳輸也要特別注意。符兆祥強調,常見的文章轉寄行為要特別小心,以免觸法;論文寫作「引用」部份也有相關規定和限制,這些都是以往台灣民眾少有的觀念,未來需要建立,避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