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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艦案 台灣申請歸還近6億美元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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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拉法葉購艦弊案有重大進展,最高檢察署特調小組日前已由檢察總長吳英昭具名,代表台灣政府向瑞士司法部門正式提出申請,要求返還拉艦案被告汪傳浦及家人共四十多個帳戶、不法犯罪佣金五億兩千萬美金及孳息一億美金,約兩百億元新台幣,一舉創下台灣追討弊案佣金的天價紀錄。

由於檢調查出汪傳浦涉及弊案情節重大,且他將其中兩千萬美金匯給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其兄郭問天,打算行賄台灣軍方將領,檢方近日將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購辦公用物品收取回扣罪」將汪傳浦及郭家兄弟三人起訴。這將是汪傳浦首度被起訴。

汪傳浦是政院核定的「十大通緝要犯」,檢調認定汪某涉及尹清楓命案及購艦弊案,高檢署於八十九年8月19日以涉妨害軍機條例、殺人罪兩項罪名通緝他,但汪早已潛逃海外。

最高檢特調小組是於本月5日,就汪傳浦涉嫌取得拉艦案佣金,向瑞士司法部、聯邦法官提出「被告犯罪所得返還請求申請書」,該書狀以英、法文兩種版本完成。

檢調高層指出,汪傳浦一家人,包括汪本人、汪妻及汪家三子一女共六人,被查扣的瑞士等國不法帳戶有四十多個,還有汪設在海外的兩家人頭公司「EURO MAX」、「MIDDLE BURRY」公司帳戶,共近九億瑞郎,約七億三千萬美元。

檢調清查認定,其中五億兩千萬美元屬於拉法葉弊案不法佣金,約一百七十億新台幣,其中兩千萬美元是查扣郭力恆取得的賄款,而十四、五年來的佣金孳息約一億美元,台灣也要求一併返還。

檢調查出,台灣海總於八十年8月31日和法國湯姆笙公司簽訂採購六艘拉法葉艦購案前後,湯姆笙公司就分批將犯罪佣金匯給汪傳浦,匯款方式是先匯至汪在海外的「EURO MAX」等兩家人頭公司,汪再提領存入他本人、妻子和四位子女於瑞士等地的銀行帳戶內。

檢調估算,汪傳浦取得的弊案佣金介於百分之十五至十八之間,金額驚人,違反台灣和法國簽訂購艦案的「排佣條款」,檢調依此要求瑞士協助返還汪傳浦的犯罪所得。

台灣是透過瑞士的司法互助,特調小組檢察官羅榮乾、蔡秋明於去年11月8日,自瑞士法官手中取得汪傳浦等人在瑞士銀行帳戶的資料,經過近十個月的過濾整理,並正式向瑞士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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