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佔用道路搭靈堂、盡孝心,小心吃上官司!
北市一名73歲的蔡姓老嫗2月某日午後仙逝,蔡家子女依古禮在家門前巷道搭設靈堂供親友悼念,由於靈堂搭棚寬度超出向警方申請「一個停車格大小」的範圍,且停棺時間長達50天,在民眾多方檢舉壓力下,大同警分局依法先後對蔡家蒐證、開立勸導單、罰單,經請示檢察官後,在蔡姓老嫗出殯前,將蔡家長子依竊占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蔡姓老嫗2月22日壽終正寢,子女分頭進行治喪事宜,並遵循南部祖籍古禮停棺家中,並在家門前巷道搭棚設靈堂。
由於蔡家住公有市場旁,搭棚處雖非主要交通幹道,卻仍是附近居民往來市場必經通道,為此,蔡家長子前往轄區派出所緊急申請「臨時使用道路」。
轄區分局審核業務交通組人員以「特急件」方式,核准蔡家自當日下午3時至2月24日下午3時的期間,2日使用期限,在不影響用路人情況下,可使用一個停車格(寬2公尺、長5公尺 )大小的道路範圍搭棚。
但蔡某返家驚見工人架設完成的棚架寬4.6公尺、長20公尺超出規定,但風俗規定,靈堂設立後不能變更,且家族長者依其母生辰訂定4月11日出殯,停棺日期長達50天,蔡某只好硬著頭皮將錯就錯。
第一次使用到期當日傍晚,警分局即接獲市民電話檢舉蔡家違法逾時搭棚設靈堂,勤區員警為顧及「情理法」,天天前往喪宅口頭勸說,蔡某於3月10日第二度提出申請,同樣取得2日使用期限,後因蔡某忙於喪事未再提出申請。
由於蔡家的靈堂式場持續違法佔用道路,讓市府、市警局接二連三接獲民眾的抱怨與檢舉,警方依法蒐證後,開立5張勸導單、20張罰單及通知書,多次傳喚蔡某到案說明未果、也未獲改善,經請示檢察官,確認蔡家靈堂佔用國有土地後,將蔡某依竊占罪嫌函送法辦。
遵古禮吃官司 喪家無奈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不是我不守法,實在是受限風俗規矩,有不得已的苦衷呀!」因搭設靈堂逾時使用、違法佔用道路而遭送辦的蔡某,趁母親出殯前的空檔,趕忙到大同警分局偵查隊說明。
蔡某說,母親的往生讓全家手忙腳亂,當他到派出所辦理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晚間返家才發現,靈堂不但已經搭設完成,母親在當晚10點必須入棺,長輩更訂出殯日期在月餘後的某日上午9時,依習俗靈堂式場直到出殯完成才可拆除,儘管搭棚超出核准範圍,也無法更動。
蔡某說,身為家中長子,靈堂大小事物太多,雖然員警3次通知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都因瑣事繁多而作罷,為了盡人子最後的孝道,並非執意佔用道路,對警方依法行事送辦的動作,他毫無怨言也無話可說。
轄區承辦員警表示,前往取締蔡家靈堂違法一事讓他相當為難,喪家難過的心情大家都能體會,但因民眾四處投訴又不斷檢舉,同時還監督員警是否執行,如果將民眾的檢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當一回事也不處理,反倒讓自己怠忽職守,因此,如何兼顧情理法來執勤、取締,也是一門功課。
死者安樂 生者免懼 殯儀館包辦 亡者一路好走
記者王瑞德/特稿
台灣民眾為使親人往生時能「一路好走」,往往在斷氣前會將親人安置於大廳,死後更會在住家門口或附近空地搭建靈堂,以供親朋好友祭拜。
原本這是慎終追遠的表現,但因都會區一地難求,經常被迫佔用道路影響交通,加上死者棺材就放置於臨時搭建的靈堂內,且靈堂所擺放死者的大型照片,往往會驚嚇到路過的孕婦、孩童和老人,有些喪家為免造成無謂驚恐,還會特地將靈堂加上布簾,事後為討吉利,還會在左鄰右舍家門口貼上紅紙辟邪。
過去搭建靈堂守靈期間,經常發生守靈者因無聊,竟在靈堂內打麻將,毫不尊重死者尊嚴;而在靈堂作法事、請來孝女白琴「代哭」,經常使用擴音器擾鄰,造成「吵死人」狀況。
事實上在土葬日漸減少,國人幾乎都已改為火葬下,將親人屍體放置於棺材內,再擺設於靈堂內任其腐敗,並不衛生,過去就曾發生過喪家向葬儀社租借私人冰櫃,擺設於靈堂內,不料卻意外停電、不知所措的事件。
為使死者安樂、生者免懼,最好的辦法還是將往生親友的遺體送往殯儀館,由專業的冰櫃冰存,等候出殯期間,可以在家中設置簡易靈堂,以供親友憑弔,出殯時直接在殯儀館內舉行追思會、告別式,而法事更可以在殯儀館進行,完全不會打擾到附近鄰居,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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