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鎮長輸光公款近億元
【大紀元9月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9月3日報導)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長李為民就任時,涉嫌挪用公款累計約1.1億元,大部分賭博輸光。
經濟觀察報稱,在八月十日,李為民揶用公款案在東莞市中院開庭審理。案情指出,李為民已經歸還了5300多萬元。
該報稱,作為一名每月僅數千元工資收入的基層科級幹部,李為民為何可以如此生財有道?
報道指出,李為民的妻子黃彩鳳在多間私營公司參股或直接任法人代表,而且,這些公司經營範圍廣泛,大多與李為民所掌管的當地集體企業相仿,其中還涉及土地開發。
黃彩鳳和另外二人,在該鎮第一工業區南一橫路13號,擁有東莞市藝聯家具製造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1996年9月,註冊資本50萬元,這是有據可查的李家較早的一部分產業。黃彩鳳至少還在另外兩家公司佔有股份,並擔任其中一個公司的法人代表。
東莞市檢察院一位熟悉案情的人稱,李為民正是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家屬和親戚朋友做生意提供方便,甚至挪用公款用於經營,賺了錢之後又再填回一些公款。在這個過程中,他們自己也賺了不少。
按照行政級別,鎮長僅僅是科級,是中國行政體制中最末端的幹部,而地級市屬各相關局的局長則往往是處級。
在八十年代以來,東莞一直實行地級市直管鎮的特殊行政體制。這種體制省略了縣一級行政機構,效率提高了,成本節約了,但鎮官的權力也隨之膨脹。
目前在廣東,除了東莞市,實行這一特殊體制的地級市還有中山市。據東莞相關部門知情人士分析,本地人在當地做官,往往形成了自己家族的產業,而這種產業是不會向外地轉移,從而為當地提供了穩定的稅費來源。因此,這種產業在當地頗受歡迎,日久便形成了一種畸形的經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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