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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
【大紀元9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九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要求中止違法營運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將路權還給用路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說明,ETC繼續營運是行政院政策,而且ETC開通後,部分人工收費車道排隊車陣縮短,顯示並未影響非ETC車主的權益。
高公局委託遠通電子收費公司暫管ETC,但雙方談了十次對委辦服務費還是沒有共識。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交通部及高公局立即中止ETC違法營運,立即將路權還給用路人;已裝機的二十二萬用路人,消基會要求遠通公司依承諾全額退費。
高公局局長楊錫安表示,雖然第十次談判還是沒有結果,但高公局和遠通公司下週會繼續談,高公局認為當初的合約還是有效,如果任何一方認為契約無效,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
楊錫安說,ETC繼續營運,維護二十二萬裝機者的權益是行政院政策。ETC車道每小時最高可收費車輛數為一千五百輛次,回數票車道每小時最多處理九百輛次,找零車道每小時只能處理五百輛次;ETC開通後,泰山、樹林、楊梅和龍潭等收費站人工收費車道車陣比以往縮短二百至三百公尺,顯示ETC車道沒有影響人工繳費用路人的權益。
遠通公司發言人郎亞玲指出,ETC車道可在最需要被利用時段發揮紓解交通流量的效果,ETC車道不僅不算是特權車道,而且對交通紓解大有幫助。ETC上路不到一年,使用率已達百分之十五,如果能摒除外界紛擾,接受度應該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