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陳亦偉台北二十八日電)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對第二波被告提起公訴。總計自二000年七月成立以來,特調小組已起訴十四人,目前正以錢追人,積極查辦收受賄賂人員,讓本案真相早日大白。
二000年七月,總統陳水扁指示成立跨部會「特調小組」。
二000年八月,特調小組確定尹清楓為海軍軍官設局誘殺致死;並發布涉案的陳祿曾等十一名軍官限制出境。
二000年九月,汪傳浦因「殺人罪」遭通緝。
二000年九月,特調小組拘提三退役海軍將官雷學明、王琴生、姚能君調查浮報購艦預算。
二000年十月,特調小組召集人盧仁發指派檢察官洪威華赴法「境外查案」調查軍購回扣流向。
二000年七月五日,台北地檢署依貪瀆等罪將海軍軍官雷學明、姚能君、王琴生、康世淳、程志波與宣蓬萊等人提起公訴。
二00一年十一月,特調小組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聲請,希望取得與拉法葉購艦佣金案相關資料。
二00二年三月,監察院通過拉法葉艦弊案與尹清楓命案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海總,並指前參謀總長郝柏村擅改購艦決策,侵犯統帥權。
二00二年九月,尹案消磁錄音帶部分被還原,特調小組安排尹清楓遺孀李美葵指認帶中與尹對話兩神秘客,並已列重大關係人,並約談到案。
二00三年四月,特調小組登艦實地蒐證,調查載台、船段等數據,以了解購艦過程是否涉不當變更設計及浮報價格。
二00三年五月,特調小組調查汪傳浦父子在列支敦斯登、開曼群島等地帳戶凍結的上億美金及相關往來帳戶資料,清查佣金流向。
二00三年十月八日,台北地檢署將汪傳浦依行賄、瀆職罪嫌列為被告,並發布長達二十年之通緝。被列入被告通緝的還包括涉及尹案的陳祿曾及金知文兩人。
二00四年六月十三日 法務部應瑞士司法部要求,出具不判汪傳浦死刑的「承諾書」。
二00四年八月,特調小組在英方協助下寄發傳票給居住在英國的汪傳浦全家六人,要求回台接受拉案洗錢案情調查,否則宣布通緝。
二00四年九月九日,瑞士司法部同意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偵辦拉法葉艦案。汪傳浦則提行政訴訟,但遭瑞士司法部駁回。
二00五年七月,政府提高層級,由行政院長謝長廷簽署汪傳浦不判死刑承諾書。
二00五年十月,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裁決接受台灣方面所提不判汪傳浦死刑保證。
二00五年十一月,特調小組啟封自瑞士攜回的汪傳浦帳戶資料,進行佣金流向的調查。
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特調小組約談郭力恆胞兄郭問天並聲請羈押獲准。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郭力恆與郭問天坦承收受過汪傳浦二千萬美元匯款,用做打點承辦的軍官。
二00六年七月十七日,特調小組約談前行政院長蕭萬長。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特調小組約談前行政院長郝柏村。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特調小組約談前總統李登輝。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拉法葉艦案第二波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郭力恆、汪傳浦、葉秀貞、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及郭問天等八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