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八日電)中國石油公司與台塑石化公司今年以來已5次同幅、幾乎同時調整油價。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決議,雖尚無事證認定其涉及聯合行為,不過,兩家業者應依本身營運條件決定油價調整及幅度、說明成本結構,因此,去函予以警示。公平會也正在調查中油、台塑近兩次降價行為。
油價到底應該調降多少,近來引起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立院黨團關注。
公平會2004年(民國93年)10月間曾對兩家業者聯合調價行為作出處分,並持續監控業者後續調價行為,對於二家業者調價,每次均主動調查其中是否涉有聯合行為或獨占事業不當訂價行為。
公平會表示,公平會對油品市場價格介入調查,依法行政,有關中油公司今年以來3次價格調漲,因政府部門基於國際原油價格上漲等因素予以約制,尚難認定有獨占事業不當訂價行為。
公平會說,台塑石化以同幅度跟進調價決策,也有其購油成本增加因素,目前無事證顯示國內二大供油業者涉有以「契約」及「協議」,或「其他方式合意」聯合調價行為,難以認定兩家業者涉有聯合行為。
不過,為促進價格機制運作,特別是國際油品價格下跌時,業者是否能適切反應以回應市場期待,保障消費者利益,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臨時提案,決議去函警示兩家業者,應自行依營運條件決定油價調整及幅度、並應詳細說明影響油品價格的成本結構,使油品價格調整更為機動、符合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