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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商務人士來台三十人次將放寬為五十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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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加/台北報導)陸委會25日宣佈,僑外投資事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或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的本國企業每年邀請大陸商務人數上限將由三十人次放寬為五十人次。

陸委會25日委員會議就「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以下簡稱「商務許可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進行討論,適度放寬企業邀請中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的人數及條件限制。

據資料顯示,台灣目前每年前往中國大陸已超過400萬人次(其中,旅遊觀光者估計約1百餘萬人次),中國大陸來台人數則不到20萬人。陸委會表示,2006年7月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通過放寬跨國企業邀請中國大陸員工來台召開會議及從事相關活動之人數及資格限制,是為了增強跨國企業在台灣建立營運中心的意願。

陸委會說明,「商務許可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通過後,僑外投資事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或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本國企業每年邀請大陸商務人數上限將由三十人次放寬為五十人次,可適度回應中型以上企業之實際業務需要。此外,針對邀請單位每年邀請人數,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特殊需要者,得不受第一項年度邀請人次限制之規定,將由經濟部會同相關機關訂定審查原則,以作為審查相關案件行政裁量之依據。

陸委會重申,在相關法規未完成修正之前,政府相關機關已針對嬌生公司、微軟公司等人數超過上限的個案,採專案方式加以審查並核准,一旦法規完成修正後,便可以有通案性的規範由各界和政府各機關據以處理。

目前向陸委會申辦大陸來台人士中,涉及較多人數的專案,尚有:
1.申請10月4日來台出席「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2006年會員代表大會」的百位以上國際佛光會中國籍會員。
2.申請10月27日來台出席世界客屬總會舉辦的「世界客屬懇親大會」的500人以上客屬鄉親。
3.申請11月1日來台出席「台北旅展」的約600位中國籍旅遊界人士。
4.申請11月10日來台參加「圖書展及交流座談」的約100位中國籍出版界人士。

陸委會表示,均將依法審理後,符合法定要件者給予專案許可。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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