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遏止中國偷渡犯 陸委會研訂沒入漁船流程圖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今天表示,已與相關機關共同研訂載運中國偷渡犯來台的我國籍漁船處理原則及有關停航、廢止船長、船舶證照及沒入船舶的裁處作業流程圖,以有效遏止中國大陸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

劉德勳在陸委會委員會議後記者會中指出,陸委會委員會議上午通過,「兩岸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五項至第七項有關停航、廢止船長、船舶證照及沒入船舶的裁處作業流程圖」及處理原則,將函請各相關機關參考遵循,展現政府積極依法處理決心,以有效遏止中國大陸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

陸委會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在二00三年修正時,考量當時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的犯罪行為日益猖獗,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第七十九條修正除提高相關刑責並增訂意圖營利及首謀者加重處罰規定,並於第六項增訂主管機關得沒入載運偷渡犯之本國籍船舶等運輸工具之規定。

陸委會指出,二月五日施行的行政罰法,在刑事處罰優先原則下,依規定對得沒入之物施以扣留之措施,以防止涉案運輸工具於查獲後、主管機關裁處沒入前繼續做為載運大陸偷渡犯等非法行為之用,並確保沒入之處分及執行,陸委會於是與相關機關研議「有關停航、廢止船長、船舶證照及沒入船舶的裁處作業流程圖」及處理原則。    劉德勳說,對載運大陸偷渡犯來台的漁船處理流程牽涉許多機關,除了查緝第一線的海巡署,還有漁業主管機關的農委會、管理觀光船舶的交通部,及後續處理的司法機關等,訂出作業流程圖,可建立更快、有效的處理模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