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何玉華/北縣報導〕淡水海關碼頭,見證清朝時期台灣開埠通商歷史,國軍長期駐守,對碼頭受損卻遲未修復,縣政府日前與軍方協商,要求軍方在2週內提出解決方案,儘速修復古蹟,否則縣府將祭出文化資產保存法,對國防部開罰,每次最高罰額50萬元,可連續裁罰。
金額大 軍方說沒錢
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海軍總部、軍備局人員,日前在立法院的一場協調會,協商淡水海關碼頭的修復問題,由於碼頭目前是由軍方使用、管理,縣府為促使軍方正視海關碼頭問題,擬了一份說帖,主張修復的理由及收回由縣府管理的必要性。
軍方代表指出,海關碼頭屬於軍事要塞,國防部有誠意配合地方政府保存古蹟,但修復金額龐大,目前沒有這筆經費。
縣府願接手管理
縣府表示,淡水河淤積,導致軍艦已無法停靠海關碼頭,歷次颱風侵襲及河水沖刷,使古蹟主體遭受嚴重損壞,如未能搶修,將使碼頭不復見,建議國防部將淡水海關碼頭的管理權移轉縣府,縣府將選擇優良專業團隊進行修復及再利用規劃,並派駐專責經營團隊進駐,發揮古蹟最大保存效益。
據指出,淡水海關碼頭民國89年被指定為縣定古蹟,現有部隊駐守,碼頭全段約為150公尺,無論是石材堆砌的高度、斜度或典型的交丁砌法,只要有1塊石材脫落未修復,經海水侵蝕縫隙,其餘石塊便會像骨牌效應般快速坍塌,由於古蹟區約1公頃,全部修復推估須7000萬,碼頭整修就佔了4000萬,若年底前先將毀損較嚴重的西岸修復,工程費需500萬。
據透露,由於軍方無法當場作出決定,與會人士決議,軍方無論要不要修復,或將維護管理權交由縣府,必須在2週內做出決定,以利後續古蹟維修進行,為避免碼頭舊石材流失,軍方同意即日起將碼頭河床堆積的原石搬上岸保存,等待日後修復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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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最嚴重處 再不修就完了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板橋報導〕淡水海關碼頭堤防毀損嚴重,看在台北縣文化局眼裡已經忍無可忍,局長朱惠良指出,管理使用單位國防部,如果再不有積極作為,將依文化資產保護法開罰,並予以連續罰。她強調,毀損最嚴重的一段,國防部若不趕在年底前搶修,幾乎就全毀了。
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蹟經主管機關審查,認為因管理不當而有滅失或減損價值可能時,主管機關得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改善,屆期如果未改善,主管機關得逕為管理維護、修復,並徵收代履行所需費用,或強制徵收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也可以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若不改正,可以連續開罰。
朱惠良指出,淡水海關碼頭岌岌可危,文化局多年來一直與國防部溝通,從89年迄今,都沒有具體回應;她強調,國防部若不想管理,就應該移撥給縣政府,否則未盡維護之責,文化局將不排除開罰,雖然金額有限,但必須促使國防部正視此一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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