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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檔餐廳吃霸王餐 男子判刑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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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二日電)男子黃文威自去年二月起,明知身無分文卻連續在台北市多家高級餐廳點食鮑魚、帝王蟹等高價餐點及酒類飲料。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常業詐欺罪判他有期徒刑七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二00五年二月十三日晚間,黃文威明知身無分文,竟到台北市錦州街大榮日本料理店點用帝王蟹、鮑魚、龍蝦、牛肉等食物及酒類飲料,共計消費八千四百三十元。不過,黃某用完餐後,即昏睡在餐廳的廁所內,隨後遭服務生發現報警送醫。

同年七月二十九日,黃文威明知身上只有一百元,卻到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千代田餐廳,點用黑鮪魚腹生魚片等價值八千七百一十二元的酒菜,等到餐廳人員要收帳時,黃某爛醉如泥,拒不付款,餐廳才知上當。

二00五年八月十日晚間,黃文威又到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喜來登飯店的桃山餐廳用餐,他向餐廳人員謊稱自己有一萬八千元現金及兩張信用卡,點了合計一萬三千八百多元的酒菜食用,酒醉之後便躲在洗手間昏睡,服務人員發現後,報警將他逮捕。

黃文威另外涉及兩件竊案,承審法官認為他前科累累、素行不佳,而且犯罪被逮後還是不願付款,依常業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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