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亞微2006年9月19日華盛頓報導)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被中共當局以“間諜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之後,關心他的人士正在為爭取他保外就醫四處奔走。同時,另外一位被中國以“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3年的香港學者徐澤榮的案子在消聲匿跡多年後再度浮出水面,引起媒體的關注。
程翔在2006年8月被中國當局以“為境外組織提供國家機密”為由判處有期徒刑5年。世界媒體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廣泛的報導。近來,有人把另外一位被中國當局判刑的香港學者徐澤榮的案子再次提出來,希望得到媒體同樣的關注。
*以洩密罪名被判十三年*
徐澤榮是香港居民,獲得英國牛津大學的政治學博士,曾經在香港和廣州工作。2000年,他被廣州國安局逮捕,2002年被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等判處13年有期徒刑。
徐澤榮本人出生高干家庭,父親原是某軍區的軍級幹部,文革期間被迫害致死,母親曾擔任廣州中山大學黨委副書記的職務,她在徐澤榮被捕入獄後去世。當局所指的情報罪是指徐澤榮把從朋友那裏得到的中共50年前有關韓戰的內部資料複印後賣給了韓國的一個學術機構。
*著文披露中共支持馬共造反*
有些分析人士推測,徐澤榮判刑的真正原因是他發表文章,披露了中共70年代前後支持馬來西亞共產黨在東南亞從事武裝叛亂的真相,因此惹怒了中共當局。
漢和防務評論是一家在加拿大多倫多正式註冊的民營通訊社。漢和防務評論的創辦人、徐澤榮的好友平可夫表示,在中共所有涉外案件的判刑中,徐澤榮的判刑是最離譜的一個。
*國家機密沒有公認標準*
平可夫說:“坦率地講,中國社會是一個到處充滿陷阱的社會。在西方世界,有些情況連一般的軍事愛好者都知道,比如說哪個飛機場駐了哪個師,有幾架飛機以及甚麼型號等,這在歐美和北約的體制下是很正常的,因為拿納稅人的錢,基地就要開放。可是在中國,這些全部是機密。只要當局想對付你,它就有辦法和藉口。徐澤榮的案子就更奇怪了,因為他涉及的是50年前韓戰的所謂機密。如果中國在處理這些問題上不與國際社會接軌,碰到類似的狀況會更多。”
香港開放雜誌的編輯蔡詠梅表示,究竟甚麼是國家機密,應該有一個公認的標準,而有關韓戰的資料早已不屬於國家機密的範疇,因此對徐澤榮的判決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她說:“中國的保密法規定國家機密有一定的期限,到了某一期限就會自動解密,除非當局規定不能解密。韓戰是在上世紀50年代初打的一場戰爭,有關這場戰爭的資料早就應該屬於解密的文件了。另外,前蘇聯解體後,有關韓戰的檔案已經完全公開,不屬於甚麼機密文件了。當局為了給徐澤榮判刑就找廣州軍區的一個機密單位做了一個鑑定說,徐澤榮拿到的文件屬於國家機密文件。因此,所謂的國家機密是案子發生以後追加上去的。”
開放雜誌刊登的一篇文章指出,根據中國國家保密法規定,國家絕密保密期限30年、機密20年、秘密10年。除了有特殊規定外,到期自行解密。那麼按照這個規定,徐澤榮獲得的韓戰材料連絕密和機密級都算不上。
*家人:韓戰資料沒有軍事價值*
香港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紀碩鳴在徐澤榮被判刑後採訪過他的母親。紀碩鳴表示,據他家人介紹,徐澤榮只從韓國研究機構那裏收取2500美金作為複印和郵寄費用。紀碩鳴說,如果真涉及有價值的軍事情報,這筆錢就顯得太少了。
紀碩鳴說:“他母親說是個書獃子,比較注重於學術研究,對錢的問題不是看得很重。韓國的戰略研究所只給他兩千多塊錢美金,大概只有兩萬港幣,作為郵寄和複印的費用,因為整本書的複印和郵寄,他花了很多錢。如果真是很有價值的軍事情報,兩萬港幣實在太少了。”
*當局頻以洩密治罪各界人士*
近年來,中國當局頻繁使用“洩露或出賣國家機密罪”給批評政府的異議人士、作家和記者定罪並判刑。開放雜誌編輯蔡詠梅認為,徐澤榮和程翔這兩個案子都屬於值得關注的人權案件。
她說:“這兩個案子都沒有得到公正的審判,案子的程序和判決都是秘密的黑箱做法,不能令人信服。另外,判決書漏洞百出。由於他們的案件都涉及表達自由,我們覺得應該屬於被關注的人權案件。”
徐澤榮一審判刑後曾提出過上訴。但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不僅維持下級法院的原判,還把“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加重為“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徐澤榮目前被關押在廣州的一個監獄裡,他身患很嚴重高血壓,一些人權組織和活動人士多次呼籲中國當局釋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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