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江蘇):感慨「人民警察」的「神聖」–接受《美國之音》採訪後感
【大紀元9月19日訊】八月三十日晚間,《美國之音》記者亞微女士打來電話給我,表示想對中國的警察狀況瞭解一下。我作為一個在中國公安戰線工作多年並獻身於中國公安事業的人民警察,尤其是正在抱病扶傷和屈辱中煎熬的我頓時感到有話要說,我毫不猶豫的表示樂於接受採訪和回答有關問題。
我首先談到被中國共產黨冠以「人民警察」應有的概念及其意義。我說,「人民警察」顧名思義就是為保護人民、打擊犯罪而忠於職守和恪守職業道德的警察,他們只能是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依照國家法律履行自己的職能;依法辦事和依法履行職責是每一個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所必需做到的,也只有這樣,才能夠稱得上「人民警察」和體現它的神聖意義。
然而,遺憾地是,在中國的警察機關的確很難不愧對「人民警察」這一被共產黨賜封的光榮稱號,原因就是公安工作必需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尤其是要在「當地黨委的絕對領導下」進行。這樣一來,由於共產黨的基層組織及其領導人因為個人素質和政治品質的差異,在那些公然踐踏國家法律和共產黨政策的人面前,別說是國家的法律被他們玩弄於鼓掌之中,就連中共中央的政策也往往被他們隨意扭曲和破壞。但是,在他們領導下的公安機關又不能不聽從被他們代表的所謂「黨的領導」,因此就不能不造成「權大於法、黨大於法、政大於法、人大於法」的一系列違法亂紀現象,而製造這一現象的執行者也往往就是被「黨絕對領導下」的公安機關以及其他執法(包括監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無論是從我本人的冤假錯案還是發生在社會上的各種冤案,特別是老百姓的上訪案件中都可以證明這麼一個道理,即共產黨的「經」是好的,但是都被下邊的「歪嘴和尚」給「念歪」了,而這「歪嘴和尚」恰恰就是那些打著「黨」的旗號的基層政權和組織的共產黨領導人,執行他們錯誤「經」的公安機關及其警察們也只能是這些人的「替罪羊」,不但是為他們買了單,也更加為自己原本神聖的職責蒙上了陰影甚至被褻瀆,因此,如果中國的政治體制不能夠進行徹底的改革,繼續堅持「公安(司法)工作要在黨的絕對領導下進行」的方針政策的話,那麼,中國的司法和公安工作就很難避免犯錯誤,甚至是違(憲)法亂(黨)紀,同時,作為「人民警察」應有的神聖職責和這一光榮稱號也必然會受到不良影響,在人民群眾中具體的個人形象也難免不受到損害,這也是所有矢志於中國法制建設和獻身於公安工作的警察們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所以,我認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只有確立以民主政治和法律至上的觀念,盡快的實行政治改革,才能夠推進中國法治的進步,公安工作及其為其工作的警察才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
否則,所謂的「人民警察」也只能是「黨的警察」,更糟糕的是往往成為地方上某些「黨的領導人」的警察。
中國警察不但受治於「黨(包括地方基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在組織上也是受「黨(地方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警察的錄用、陞遷、任免等事項也要靠地方基層組織部門來執行完成,特別是領導幹部,更要由黨的組織部門把關審查和任免,這樣一來,警察部門的領導幹部為了保住自己的「爵位」而不惜一切來討好上級組織及其領導,往往也就成了黨組織的代言人和黨的工作的執行者而偏離公安工作的宗旨,幹著一些原本和公安工作無關、甚至和「人民警察」這一光榮稱號格格不入的事情。記得去年10月份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就是這樣的,為了阻止我和從美國回來的朋友見面,我駐地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分局竟然在地方辦事處和區黨委的指使下強行將我非法拘禁20天整,我在依法痛斥拘禁我的警察時,他們就曾經對我直言不諱的說:「我們也知道這是不合法現象,但是,你也在公安局幹過,我們還不是聽黨委和上級領導的。」有甚者竟然對我說:「你出去後也替我們呼籲一下,以後不要讓我們幹這些和警察工作無關的事情。」由此看來,所謂「黨的領導」(錯誤領導)不僅僅是破壞了國家法律,違背了公安工作的宗旨,也是所有崇尚法治事業和有著職業道德的警察們所不願意看到和發生的現象,甚至是厭惡的問題。
由於共產黨基層組織的權力濫用,大量的非警務活動的確給中國警察職能大打了折扣,給警察的形象造成了不應有的影響,尤其是在前幾年,公安機關幫助農村基層政權向農民催糧要款、幫助計劃生育部門抓捕違反計劃生育的群眾、幫助政府和開發商強行拆遷、為了地方「穩定」阻止老百姓上訪、甚至連上級來檢查衛生也要上街去「執行任務」,如此等等和警察職業無關的事情不但是浪費了警力,更大程度上是加劇了社會矛盾,特別是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對立。好在中國政府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對以上的非警務活動進行了一些限制,但是,由於地方上共產黨官員的素質參差不齊、良莠不一,在那些壞人的指使下,出現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仍然是在所難免,從太石村和汕尾事件到陳光誠案件,無不都可以看到警察的影子,可以完全相信,在這些事件中,那些警察們執行的並不是共產黨的中央精神和國家法律,他們只不過是在當地那寫欺上壓下的地方官員指使下對人民進行非法迫害,歷史也將會忠實的記錄下來。
現在在中國流行的一個名詞就是「維權」,維什麼權?為誰維權?誰為誰維權?恐怕這些問題朝野上下、官民之間並沒有達成共識,在這個問題上首先糊塗的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看到下面的老百姓之所以為「維權」而上訪、申訴等活動,恰恰正是在為貫徹落實被基層政權破壞的共產黨中央的政策、法律、法令,老百姓即是為了共產黨給他們的權利而維權,也是在為共產黨的好「經」而維權,遺憾地是共產黨從來沒有把這一問題認真對待,他們不但是不支持維護他們自己的「經」的老百姓維權活動,反而,任憑基層政權對老百姓的打壓充耳不聞和視而不見,結果造成廣大人民由對基層共產黨政權的不滿上升到共產黨中央的不滿,而那些在基層工作的國家公安部門和警察們由於無法行使自己的職權,反而聽命於基層政權的,也就自然成了地方上的警察和當地黨的警察,他們原本意義上的神聖和應有形象又從何而來哪?!
所以,我的結論是:在現行體制下,人民警察應該脫離地方黨的領導,而去執行中共中央的政策和國家法律。但是,從長遠的體制看,如果在一黨專制的情況下,這些問題永遠解決不了,如果歷史證明這個政黨阻礙了歷史的發展,阻礙了各項事務的發展,那就要解決一黨專政問題。因為如果這些問題積重難返總得不到解決,就說明一黨專政的制度不好,那麼就要實行政治多元化和民主政治。只有在民主政治和司法獨立的基礎上,中國的警察才能真正體現出人民警察的應有本色和神聖意義。
郭少坤 2006年9月4日星期一
————————–
原載《議報》第268期 //www.chinaeweekly.com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