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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
【大紀元9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特稿
執政當局認真思考透過公投,確認以台灣名義直接申請加入聯合國的突圍策略,在公投法第十七條防禦性公投不適用的情況下,透過公民連署成案的途徑已勢在必行;依公投繁複的程序,這個龐大的教育與動員工程想要獲致成果,若不劍及履及立刻行動,將停留在口號階段。
追討國民黨產的公投,在不當黨產條例受挫於立法院多年,有識者早已積極鼓吹,但六年過去了,直到今年才終於踏出第一步,並在近日由中選會受案。難免予人為何拖到現在的感嘆。
在國際現勢上,台灣進入聯合國看似遙不可及,但經由公投決定申請的名義與身分,則是另一層次的公民意識表達,對尚需不斷學習民主內涵的台灣國民來說,是具有價值的課程;政治人物處理這種關係到國家走向、國族認同、國際地位的議題,態度將決定高度。
現行公投法規定,未來主辦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團體,必須先取得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的連署提案,經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核後,還須在六個月內完成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五%以上的連署,最後至少須在投票日一個月前公告。正式公投時,投票人數且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通過,每一個高門檻的關卡都馬虎不得。
從這個流程倒推,不論陳總統希望明年立委選舉或後年總統大選來同步舉辦公投,時間點都是緊湊逼人的,必須有妥善的配套規劃及有效的執行力,才可能產生足夠的能量。
前晚在視訊會議上,一位國際媒體問話尖銳,卻直搗核心,他詢及以陳總統當前的政治聲望,是否足以帶動人心走向任何一個目標?的確,阿扁沒在較佳時刻出手改革,現在只能同時與重力加速度對抗,儘管如此,除埋頭苦幹、大破一場,阿扁已無第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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