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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警察局表揚為民服務績優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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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訊】(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嘉義市警察局員警執勤時默默付出,排解車禍糾紛、協助安置迷途智障女、尋獲迷途老人等無私無我,關懷弱勢,服務市民的精神
獲民眾肯定,而公開予以表揚績優員警。

本(9)月份獲選之為民服務特殊優良具體事蹟員警計有第一分局北鎮派出所警員陳性瑤等7人,其優良事蹟如下:

一、第一分局北鎮派出所警員陳性瑤於95年8月3日20時擔服值班勤務,接獲民眾電話稱其母與人發生交通事故,請求協助尋找對方當事人,陳員依其提供之車號查知車主,並協助雙方達成和解。

二 、第一分局警員蕭植中於95年8月3日11時2分,獲報於本市上海路加油站對面,有名智障女子於該處哭喊「媽媽」,蕭員立即前往並依其指引於大賣場附近找尋,找尋多時仍未尋得其家人,遂聯絡社會局協助安置並通報協尋。

三、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謝昌勝於95年8月11日13時47分,獲報本市南興路與信興街口,有1名嚴重聽障且行動不便之迷失老人,旋即馳赴現場並搭載老翁於鄰近鄉鎮四處尋找,歷經4小時後仍無所獲,始帶返所內安置,並購買晚餐供其食用。在謝員鍥而不捨追查下,終查知老翁係通報協尋人口,立即與家人聯繫,並婉拒答謝。

四、第一分局警員黃志賢、陳正益於95年8月25日21時許巡邏途經本市上海路、仁愛路口,突見1名少女跳車並坐在地上哭鬧,立即上前查看了解,原係離家少女,因不堪長期遭受單親母親打罵逃家,黃等2員立刻以電話與陳母聯繫,鼓勵其以愛的教育管教子女,經1小時勸說其母態度軟化後,始護送少女返家。

五、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吳欲富、江玉銀於95年8月25日17時40分巡邏途經本市民族路、啟明路口,發現2名男童於該處逗留,主動上前詢問,得知該2童家住阿里山,未告知家人即自行離家,立即載返所內並聯繫家屬前來帶回。

局長陳國恩期勉員警堅守崗位,秉持為民服務的信念,以「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之精神自我期許,全心全意奉獻服務。獲選人員除擇期頒發榮譽狀及獎品公開表揚外,其優良事蹟亦公佈於該局榮譽榜及全球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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