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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四日電)桃園縣詹姓男子被控去年七月間以十字弓射擊妻子,造成妻子左側胸壁受傷,檢方依殺人未遂案件起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判處詹姓男子五年兩個月徒刑,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詹姓男子去年和妻子分居,因不滿兒子車禍過世後,妻子將保險金全數領走,使他走投無路,產生與妻子同歸於盡的想法,去年七月間,詹姓男子得知妻子在公墓後方修改墓園,持十字弓在距離妻子約二十公尺處,朝妻子左胸處射擊一箭,造成妻子左側胸壁戳刺傷併瘀腫。
台灣高等法院今年五月間認為,縱使詹姓男子不認同妻子與他分居和取走保險金,但應可透過合法管道解決,不應痛下殺手,審酌詹姓男子學歷和犯罪情節,判處詹姓男子有期徒刑五年兩個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